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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士人选拔与中华文化认同意识的强化

时间:2022-02-23     作者:韩广天 武汉大学【原创】

北魏王朝任用汉族士人的态度集中展现了北魏统治者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历程。简而言之,北魏胡人政权重用汉人的途径由归顺调拨演变为士族笼络,任用手段由政权利用扩展到统治参与,其选拔人才、任用人才的历程呈现出由浅入深、由外器到文化、由不自觉到自觉的过程。汉族士人在北魏历史进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尽管处于北魏皇族统治下,汉族士人仍然是中华文明认同意识生成的重要助推者。

在传统的文化场域与政治视野当中,北魏作为由拓跋鲜卑部创立的政权,往往被认为是不习风化、横行奡桀的典型代表。魏收在《魏书·帝纪·卷一》中说拓跋部“统幽都之北,广漠之野。畜牧迁徙,射猎为业,淳朴为俗,简易为化,不为文字,刻木纪契而已”。西晋末年,烽火乱世群雄逐鹿,相比于同时期汉人政权“秉礼以整俗,遵王以垂训”的政权现状,拓跋部显然在文化礼教方面先天不足,其政权建设与人才选拔更是无从谈起。因此,从拓跋珪建立政权时起,北魏的国家建设,尤其是人才选拔与士人任用便成为当务之急。在这一背景下,汉族士人便作为一个具有高度文化意识的统一整体,在北魏的政统场域大放异彩。

北魏汉族士人的地域来源与身份

在北魏立国前的几十余年间,中原大地道统衰落,整个北方的大小政权皆处于“贤愚相乱,庶官失序”的状态。在这一历史背景下,胡人政权一旦得到接受过文化与政治教育的汉族士人的支持与帮助,那么便会拥有更多稳固政权或是扩张的资源。前秦辅国将军王猛“博学好兵书,谨重严毅,气度雄远”,平李俨,灭前燕,定五公,可谓前秦栋梁,致使苻坚称赞其曰:“卿夙夜匪懈,忧勤万机,若文王得太公,吾将优游以卒岁。”王猛作为汉族士人,其所具备的名望与功业可想而知[1]。

立足于这一时代大背景,若要从这一角度探析北魏的汉族士人状况,需要明确北魏统治下汉族士人的地域来源。拓跋部经年征战,在较长一段历史时期内接纳了许多汉族士人的加入。依据时间顺序,北魏汉族士人的主要来源有两种。一是北魏政权在北方征战时所获得的汉族士人。从大体上来说,北魏自开国以来,由于连年的征战,或归顺或受降的汉族士人群体不断壮大,在孝文帝迁都洛阳、移风易俗时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这可以算作是北魏统治阶级在非征召、非察举的不自觉状态下利用汉人才能、接受汉人礼教的产物。同时,作为一种基础性的人才获取手段,这也为北魏中原文化认同意识的强化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来自南朝的汉族士人。在南北朝的大背景下,偏安江左一隅的南朝也并非太平之所,遗留下来的晋室后裔更是在南朝政局变动的情况下终日惶惶不安。相比南朝汉人政权迫害江左士人的混乱现状,北魏无疑向这些南朝士人展现了不同于其他胡人政权的态度,随之而来的便是南朝士人对北魏政权的改观。民心在拓跋政权自觉性的人才接收过程中逐渐归附,一些南朝士人的创作与宣传,也成为北魏中原文化认同意识强化的契机。

此外,在北魏建立之后,北魏统治阶级通过征辟及考核等方式也得到了大量汉族士人人才。北魏时期,当时的四大名门望族——清河崔氏、范阳卢氏、太原王氏、荥阳郑氏可谓雄才辈出。在征召考核的背景之下,各大名门望族往往在政治场域中互相角力,加之荫庇制度的各代沿袭,征召考核在人才选拔中占据着相当重要的地位,也使得中央集权制度下北魏朝堂之间汉族士人的多样性得以扩展。来自不同地域、出自不同教育背景的汉族士人,为北魏的政治制度、经济政策以及文化变迁战略等方面提供了多样化的思路与手段。高允在其《征士颂》中提到,太武帝在神麚四年(431)这一年里,便有至少34位应征入仕的汉族士人,魏收称之为“群贤之行,举其梗概矣”。由此可见,汉族士人一时之盛,这也标志着北魏在汉族士人选拔方面完成了由不自觉到自觉、由被动到主动的跨越性转变。北魏政权得以在中原大地建立起足够的群众基础并与江左抗衡,这也为北魏后续大刀阔斧的持续性改革奠定了积极的基调,并大大减少了胡汉矛盾,标志着北魏中原文化认同意识的思想性强化[2]。

北魏汉族士人群体的职能赋予与身份演变

毫无疑问,正如布尔迪厄在《再生产》中将社会关系中的“人”定义为一种资源一样,对于北魏鲜卑政权来说,汉族士人同样也是一种必要的外来资源。封建政权对于外来资源的利用,一般会经历三个阶段。北魏统治者对汉族士人从外器之用,转为政治敕使,再变而为革其风俗与文化。这一过程极其自然地体现了北魏对中原文化认同的渐进性。因而,从统治者的视角审视汉族士人群体的职能赋予身份演变这一认同历程自然颇具价值。

北魏开国初期根基尚浅,整个政权的重点在于征战与巩固疆土。这一时期内北魏皇帝与宗室武人连年征战,所任用汉人也多为军事之才。因此,北魏初期所用的汉族士人,其职责多集中于军事与统帅等外器层面,且不被允许参与政治与文化活动。即使被皇帝宠信而委以重任,也往往不被鲜卑贵族所信任,会常常遭人诬害,即使是细微的差错也会招来杀身之祸。崔逞出身于清河崔氏,辅国有功,却在天兴初因外交辞令不当而被赐死,甚至导致司马休之等人“咸欲归阙,及闻崔逞被杀,故奔二处”,足可见北魏初期统治者与汉族士人之间的不信任与心理隔阂。邓渊言行可复,博览经书,于朝堂事务可谓无所不尽心,且“谨于朝事,未尝忤旨”,最终却被太祖无端怀疑而赐死,“时人咸愍惜焉”。

在这一时期,北魏政权对于中原的传统文化认知无疑非常薄弱,其对汉族士人的态度也没有较大的转变。后来,到了太武帝拓跋焘时,汉人参知政事的情况日益普遍,汉族士人群体也在这一时期开始大规模参与重要的朝堂事务,典型事件即为“修撰国史”这一由拓跋焘亲自下令的修书活动,由崔玄伯之子崔浩担任此次修史活动的主笔。拓跋焘将这一关系到北魏鲜卑政权创立及发展命运的重大活动交由崔浩这位汉族士人,足以看出拓跋焘对崔浩的信赖。事实上,相比于开国初期,太武帝对汉族士人已可谓十分宽容。《魏书》载太武帝“武修文,遵太平之化,理废职,举逸民,拔起幽穷,延登俊乂。昧旦思求,想遇师辅,虽殷宗之梦板筑,罔以加也”,对于汉族的世家大族,更是明确表示“庶得其人,任之政事,共臻邕熙之美”。上文所提及高允《征士颂》记载的用人盛况,也发生于太武帝在位期间。彼时,崔浩“恒与军国大谋,甚为宠密”;高允本人则被“敕以经授恭宗”,作为具有知识与才学的汉族士人辅佐太子,可谓所受礼待优甚;王慧龙因战功过人被太武帝亲授龙骧将军,领荥阳太守,在任十年间“农战并修,大著声绩。招携边远,归附者万余家,号为善政”。汉族士人在中央与地方、文治与武功等多个场域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其身份已从北魏政权的被治理者转变为北魏政权的实际治理者[3]。

伴随身份转变而来的话语权的提高,也为孝文帝革除胡服、改姓易文、迁都洛阳等一系列改革埋下了关键因素。朝堂之上,汉族礼教与风俗习惯不断潜移默化地影响着鲜卑王室,并最终以不可阻挡的趋势将鲜卑皇族与中原文化同化。这一现象的起点便是北魏王朝对汉族士人的规范性选拔与规模化任用。如果只是单单停留于早期的“利用”与“收留”状态,则北魏的汉化改革便难以有序完成。汉族士人这一身份的演变,得益于北魏政权对其政治身份的赋予,而这一身份又加快了汉族士人身份演变及政治地位提高的进程。无疑,这是北魏人才选拔的重要一环,也是北魏政权中原文化认同意识强化的一条重要线索。

民族融合视角下的北魏选官制度

在窥探了北魏汉族士人的身份情况与地位演变之后,将整个人才选拔的视角转移到北魏本身的选官制度上来也是非常必要的。在鲜卑部落尚未建立北魏政权时,部落血脉与武力功业是用人的标准。又或者说,当时的拓跋氏尚未形成通过合理的用人制度来治理部落的观念,仅仅是征战其他部落、抢夺牲畜及自然资源便可以保证整个部落的有序运行,无须依赖固定的制度或手段。然而在北魏建立之后,道武帝发现随意任用官员会影响一个政权的活力及治理情况。在这一背景下,具有北魏特色并且可借鉴的选官制度应运而生。

在中原传统文化话语权的影响下,北魏的选官制度有赖于诸多汉人的出谋划策,因而其中多见魏晋选官制度的影子。在汉族士人的影响下,北魏政权开始系统性地尝试由武功治国转为多样化选拔。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北魏前期设立了九品中正选官制。这项由曹魏时期陈群创立的选官制度在这一历史时期为朝堂官秩的合理演变作出卓越的贡献。一方面说明了相对固化的门第制度在北魏依然难以除去,另一方面则说明鲜卑统治者在中原文化认同层面已然迈入正轨。以此研究现状来审视这一制度,笔者发现其在北魏早期的确产生了明显的积极作用。

魏收在《魏书·志·卷十九》中记载有此制的相关情况,“天兴元年十一月,诏吏部郎邓渊典官制,立爵品。”邓渊虽是羌人后代,却“博览经书,长于《易》筮”,在行为状态方面显然可以算作汉族士人的典型代表。在这种传统思想指导下的官秩制定,自然就不自觉地形成了对中原乃至同期江南官制的借鉴。这种中正选官制,首先需要中正官本人德高望重,简单来说便是“中正出高门”。地位、舆论与功名等是左右人才选拔最为重要的因素。这种看似不公的选拔制度却在北魏初期积极巩固了鲜卑贵族和中原士族的关系,也使得具有极高地位的当地士族更加支持拓跋氏的统治,而这种稳定性特征正是新生外族政权必须拥有的。寒门鄙户虽不乏才德兼备之辈,然而在北魏政权初立的情况下设立制度发掘此类人才显然不太现实,也不符合当时调和鲜卑贵族与中原士族矛盾的需要。因而,中正选官制的施行有其历史依据性,决不可等闲以论之。

那么,站在民族融合的角度上看,这一制度造成了什么影响呢?在北魏这一庞大的国家机器真正开始以中原思路运行之前,拓跋鲜卑一直是一个征战于马背上的民族。彼时于沙场往来驰骋的将领或为拓跋王室,或为鲜卑贵族,在以战功评定官职地位的这一历史时期,汉族士人毫无疑问地被排挤于政治中心场域之外,这显然不利于民族融合与政权发展。而中正选官制的实施为当时渴望政治地位的汉族士人提供了极为便捷且能荫庇后代的做官途径,其安抚作用不可小觑。在这一背景之下,鲜卑贵族的权力空间必然受到了一定的挤占,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北魏前中期胡汉矛盾的根源之一。

在这一背景下,“方司格”应运而生。《新唐书·儒学传中·柳冲》云:“魏太和时,诏诸郡正,列本土姓族次第,为举选格,名曰‘方司格’。”到了孝文帝时期,鲜卑贵族与汉族士人的矛盾愈演愈烈,《资治通鉴》云:“帝南迁洛阳,所亲任者多中州儒士,宗室及代人往往不乐。”“方司格”的产生,正是为了应对这一矛盾的局面。孝文帝于太和二十年(496)分定姓族,在朝堂官爵的基础上对胡汉诸多贵姓的门第进行了评判与划分,这是“方司格”施行之前的重要一步,这既提高了鲜卑各族在中原地域内的声誉,确立他们是北方士族的合法拥有者,也使得汉族士人更加自然地参与到朝堂政治中。自此以后,鲜卑贵族与汉族高门在政治层面往往被同等视之,再无实质性的民族差异,北魏民族融合的历史进程因此得到了巨大推进。

在此基础上设立的“方司格”也同样贯彻了这一思路。出身于鲜卑八姓与汉族四姓的士人不会被授予低阶官职,同理,寒门学士与鲜卑武夫也很难享有高官厚禄,这一制度切实维护了掌握话语权的大姓贵族的权力。尽管因此导致的阶级固化已悄然埋下了北魏末期叛乱频发的祸根,但是在当时,毫无疑问这是一项立足于民族融合的关键选官制度。

总而言之,作为一个鲜卑政权,北魏在其政权统治期内通过改变人才选拔制度,较为妥善地处理了汉族士人和鲜卑贵族之间的矛盾,接续而来的便是北魏统治阶级中原文化认同意识的进一步强化,也是后期促进隋唐盛世民族交流与融合的重要基础。

参考文献

[1]杨龙.北魏道武帝时期的汉族士人[J].贵州社会科学,2012(05):56-60.

[2]胡克森.北魏的正统与汉化[J].史林,2015(05):38-53+219-220.

[3]雷炳锋.北魏前期汉族士人心态初探[J].北方论丛,2013(06):7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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