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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支持系统对青少年生命教育的助力策略探究

时间:2022-02-23     作者:李 雯 黄靖聪 南京财经大学【原创】

青少年群体是国家未来发展的中坚力量,也是教育改革的重点关注对象。近年来,青少年因人际关系、家庭矛盾等因素所引发的行为频现,亟待个人、学校与社会多方合力推进生命教育,共同构建健康中国。当前国内生命教育理论构建有余而具体实践不足。为突破实践困境,社会支持系统与生命教育相结合具有重要意义,是丰富实践视角、明确责任主体、推动教育优化的有力措施。

研究背景及意义

研究背景

就中国国情而言,大部分青少年处于受教育阶段,在与家庭、学校及社会产生联动的过程中塑造出个性的人格,实现角色转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应当重视生命教育,随着课外辅导的规范化管理与多项政策的不断落实,青少年拥有更多个人提升的时间。同时,这也意味着我国的教育改革进入新阶段。

研究意义

1.青少年身心健康方面

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与物质条件极大提高的背景下,社会对青少年群体的关注度并没有随之提升。在此情境下,青少年内在需求与外部客观环境的失衡会造成一系列矛盾,生命教育便是以人为出发点,通过教育手段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生命观。因此,针对青少年群体展开深入的生命教育具有全方位维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树立正确的生命观、构筑和谐的社会秩序等重要意义。

2.教育体系的完善方面

我国现阶段已经越来越关注和重视青少年的全方位健康发展,注重回归教育本真,提倡素质教育。陶行知所提出的三大原理“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是生活教育理念的主体内容,也可视为素质教育的一种理想境界。社会支持系统与生命教育的结合则是这种理想境界的具象尝试,也是现阶段国内教育体系改革的一大切入点。

3.健康中国建设方面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建设不仅要聚焦到宏观的卫生健康事业,通过颁布并遵从行政、法律法规提升公共卫生水平,更要切实关照到特殊群体的利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更是明确提出应重视生命教育。青少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和长期稳定发展的坚实力量,健康的青少年是健康中国发展的必要条件。生命教育的推广落实既可以实实在在地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也可以进一步推动健康中国建设的深入和提质。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研究现状

1979年,澳大利亚悉尼成立了“生命教育中心”,其基本宗旨是“防止药物滥用、暴力和艾滋病”;日本针对青少年自杀事件提出“热爱生命,选择坚强”为口号的“余裕教育”,通过“余裕教育”使学生认识到生命的美好和重要;德国实施了“死的准备教育”,并出版了专业教材,引导人们以坦然、明智的态度面对死亡。总的来说,国外对生命教育的探究略早于国内,制度设立上比较完善,涉及的角度较为丰富。此外,国外面对死亡问题的坦然态度也为生命教育提供了更为深刻的借鉴意义,向死而生的教育观进一步推动了国外生命教育的蓬勃发展。

国内研究现状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生命教育这一理念开始进入我国,激起了学界的研究浪潮。在实践探索上,我国对生命教育的实践探索起步于二十一世纪初,国家或地方颁发一系列政策或法律法规。到了2010年左右,我国生命教育进入高速发展阶段。2013年,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生命教育专业委员会于北京成立,以共促生命教育事业发展。2021年,全国两会上,张震宇委员提出,建议将生命教育纳入学校基本课程体系,获得社会广泛讨论与支持。国内生命教育的研究更多地侧重于理论构建,已有研究大致可以从以下四个方向进行梳理。

1.文化与哲学的溯源

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思想,是生命教育溯源的重要方向,并且保持了长久的生命力。如张美云对生命教育的哲学基础做了简要概述,认为深厚的哲学基础为生命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性。张婕和陈洁探析儒家生命教育思想,最终将其理论成果用于建构医学生的生命教育体系,取得极佳效果。杨振峰总结提炼形成了生命教育支持系统的构建策略,建构了生命教育支持系统的树状模型,并针对性提出生命教育的对策建议,借助生命教育的“树状模型”进行阐发,在其模型中,传统文化和哲学作为“树”的土壤,为树提供养分,可见文化与哲学在生命教育发展过程中的根基作用。

2.困境的解构

我国生命教育所面临的困境,不同的学者所给出的解释也各不相同。其侧重点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学生个体的困境呈现和教学实践过程中的缺陷,另一方面是对社会支持缺失的发现和探讨较少。如冯建军站在课程设置层面,从生命教育的目的、内容组织形式和课程模式三个角度进行剖析。周桂将侧重点放在教师及教学活动上,将生命教育的实践困境归纳为:主体性地位和主体间关系匮乏、教师病理性教学用语及其对话意识缺失、师生情感交流薄弱。朱成科和于博文在特殊时期背景下,将生命教育的实践困境归因为三点:推崇价值理性而疏离生命情感、重视知识本位而忽略生命实践、追求系统教学而遮蔽生命活力。

3.路径的研究

目前,学界对生命教育路径的研究可分为回溯与重构。回溯为对已有的生命教育方式进行梳理和讨论,探讨其优劣性;重构是指在回溯的基础上建立新的生命教育体系,探索更加合理的路径。如朱成科所提出的“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旨在实现学科渗透和独立设置的结合。对于生命教育重构的探讨,学界观点同中存异,即都从底层理论出发,从学校层面探究生命教育实施的可能。

4.社会支持介入研究

社会支持的概念最早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精神病研究中提出,医学家常常以定量评定的方式探究社会支持和身心健康之间的联系。社会支持在性质上可以分为两层:一是客观可见的支持,包括物质支持和网络支持;二是主体观念的支持,包括个体在社会中受尊重、被支持、被理解的情感体验。很多学者都会在对生命教育的整体研究中提及社会因素,也有学者将社会支持因素纳入教育体系,但较少有学者专门从社会支持角度探究生命教育。因此,社会支持系统或许可以作为生命教育研究的突破点,为我国生命教育事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可能。

生命教育的实际开展情况与困境

学校教育积极性不足,组织形式单一固化

传统的学校教育更加重视学生的学习水平和成绩提升,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如果过多关注学生分数而轻视身心发展,一方面会影响青少年的价值取向和自我评判,另一方面也影响着素质教育的生存空间,加重了生命教育开展的压力。传统的教育方式常常无法跟上理论研究和实践需求的步伐,习惯于传统教学方案,对于生命教育的开展缺乏足够的重视度,积极性不足。

青少年在生命教育过程中“人”的缺失

生命教育思考的是人的开始也是结束,从青少年的角度而言,更是对漫长一生的回顾与展望。在生命教育的发展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学者争论的智慧,青少年反倒成了一个不轻不重的符号般的存在。青少年的角色弱化是亟待我们打破的困局。生命教育的最终归宿不能止步于理论研究,不应成为一座缺乏实践可能的空中楼阁,也不能成为仅从学者角度回答“是什么”的辩论场。

生命教育应当立足于受教育群体,结合受教育群体的个性化需求,提出有价值的解决方法,为生命教育的实践赋能。

可利用社会资源丰富,但结合率和利用率较低

青少年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是大众观念中需要重点保护的对象,因而也是社会构成因素时有意识对待的群体。志愿服务、职业体验、素质教育、心理咨询、临终关怀等多元化社会资源,是可以与生命教育相联系的有力途径,但在现实中基本很少或从未尝试过。一是社会功利性和教育本真性之间的矛盾,使得二者难以平等沟通;二是生命教育实践框架单薄,需要外界进行实质性的帮助和信用背书。同时,地区间的经济水平和发展程度造成了社会资源的差异,对生命教育的落实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

家长和家庭重视程度一般,思想观念尚未完全转变

谈及教育,不能仅局限于学校教育,更要关注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家长不应将教育片面地理解为学校教育,将学习能力和成绩水平作为衡量青少年的唯一标准,而忽视了自身的教育责任。家庭是生命教育展开的重要场所,是不可略过的教育场所。家庭教育较之学校教育,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大部分家长仍持有较为传统的教育观点,对生命教育的重视程度较低甚至趋于无。

社会支持系统对青少年生命教育的助力策略

学校灵活选择生命教育模式,创新教育体系构成

学校应当打破“唯读书论”的教育框架,提高生命教育和素质教育的课程占比,在保证实际操作可能的基础上力求创新,灵活选择合适的生命教育新模式。第一,学校需要及时关注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颁布,在不超出道德、法律所规范的标准的前提下,与时俱进地更新生命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活动等。第二,学校应与其他学校、家长、学生、社会保持长期沟通,定期发放调查问卷以获得全面、系统的反馈,便于后续安排的调整与优化。第三,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学科渗透、独立设置或二者结合的模式选择,争取生命教育落到实处,为青少年身心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师资力量培育,提升教师处理问题的能力

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心理发展不平衡的转型时期,需要教师付出更多关注与支持。一方面,教师需要紧跟时代潮流,重视青少年的心理活动,积极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缓解年龄差距带来的脱节问题,尽量做到早发现、早沟通、早解决;另一方面,教师要提高自身教学水平,深入生命教育教学研究,与其他教师沟通教学情况,吸取优质的生命教育经验,在主讲课程中合理地插入生命教育相关内容,配合学校完成教育体系的完善。此外,教师需要同相应的社会资源进行对接,与家长保持长期沟通,共筑青少年美好未来。

家长积极承担教育责任,促进多方沟通

家庭是生命教育展开的重要场所,家长便是其中不可忽视的关键纽带。首先,家长需要构建和谐的亲子关系,提高对生命教育的重视程度,在日常生活中观察并及时解决孩子的健康问题,对于难以解决的问题应积极寻求专业帮助。其次,家长应当加强与学校、其他家长的联系,发挥家长委员会、家长群、班级群等载体的沟通作用,监督学校生命教育的展开情况,促进学校生命教育的优化。最后,家长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全力配合生命教育的开展,如从事心理学研究的家长可以提供专业的心理调节方法等。

明确责任主体,推进政策颁布和立法实施

从国家层面来看,生命教育的拓宽需要实质性纲领或文件的支持,从宏观上规划生命教育的长期目标与实行战略。相关部门需要自上而下、层层递进地明确责任主体,建立监督机制和评价标准,对生命教育进行有效干预。坚持依法治国,可以将生命教育纳入相应法律体系,从根本上维护青少年群体的合法权益。

整合社会资源,拓宽生命教育实践视角

社会构成要素应当主动与学校或青少年群体保持紧密联系,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推动生命教育的发展。志愿活动、心理辅导、职业教育、临终关怀等社会资源既可以直接与学校达成合作协议,也可以在官方指引下进行合理对接。社会功利性和教育本真性需要在生命教育这一课题下达到动态平衡,国家必要时需要投入相应的物质支持或政策支持,促进生命教育的推广,缩短教育贫富差距。与此同时,大众传播媒介应规范自身行为,传播正能量信息,塑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引导青少年群体树立正确的生命观。   

构建完整生命教育运行体系,争取长期、稳定发展

我国现阶段尚未形成十分完整的生命教育体系。社会支持与生命教育的结合需要多方长期、共同的努力。为此,生命教育需要从上而下地构建一个完整的开展、监督、反馈、改进的灵活体系,提升社会关注度和参与感。一方面,生命教育需要将青少年、学校、家庭与社会等联系起来,形成合力之势,青少年群体既是受教育群体,也是生命教育运行体系的直接构成对象。另一方面,生命教育的稳步发展离不开监督和反馈机制,需要政府层面作出相应的规范化管理,引导生命教育向快、向善、向优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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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冯建军.生命教育实践的困境与选择[J].中国教育学刊,2010(01):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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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朱成科,于博文.后疫情时期生命教育的价值审思与路径重构[J].教育理论与实践,2021,41(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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