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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价值观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

时间:2023-01-14     作者:宋晨雨 河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原创】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时代更迭中经久不衰,保留着深厚的文化内涵和价值底蕴。核心价值观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基,继承并发展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重民生、尚和合的价值观念,延续并深化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对责任和自由、道德和法治的关注,传承并发扬了爱国爱民、与人为善的道德准则。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价值观念是中华儿女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在当代社会核心价值观中得到了高度展现。

华民族以自身的现实实践,在绵延数千年的人类文明历史进程中不断创造、总结、升华实践经验,保留了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着博大精深的思想道德精髓,集中展现了中华民族的整体精神风貌。当代社会核心价值观背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基因,在“守”和“变”的准确把握中,既吸收了传统文化的精髓,又发展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不断延续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涵养核心价值观的历史根基

任何一种社会价值观,就其本质而言,都不是僵死的、固化的价值形态,都与其社会文化背景有关,并伴随社会历史的发展不断演化。核心价值观同样如此,它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基础和源泉,是在新的社会历史生成过程和客观的社会实践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特色鲜明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以及价值准则,是具有几千年深厚底蕴的中华文化传承、发展至今的创新表达与最新形态。古往今来,在社会历史演变过程中保留下来的优秀文化都有突破时空国度局限、富有恒久价值的特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不例外,在世界文明史中,中华文化是唯一没有中断的文明。究其原因,正是因为中华民族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以其自身的实践,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保留了富有恒久魅力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准则,才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长流在中国社会历史以及世界文明史中。譬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就在历朝历代的治国理政观念中有所体现,从“民贵君轻”到“君舟民水”,以民为重的主旨始终未有改变。延续至今,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是在民本思想的基础上演化而来的、更加合乎当代中国实际的新形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新时代,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思想观念与价值偏好是当代核心价值观形成的稳固基础,是涵养核心价值观的历史根基和命脉。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精髓的过程中,核心价值观从中汲取丰富的智慧和力量,使其本身不断得到充实发展。

核心价值观中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具体体现

(一)关于治国理政价值目标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重民生”的价值观念在核心价值观中得以高度体现。在古代中国,中华传统文化中一直延续着重民生的治国理政观念。早在西周时期,中华文化中就衍生出了早期的民本主义思想。《左传·桓公六年》中记述道:“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意为,圣明的君主是先团结好人民,治理好人民的生活,而后才致力于神。在《管子·霸言》中,管仲提出“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认为霸王之业应以人民为本始,人民巩固则国家巩固。后又有人言“重民生才可得民心”,认为执政者只有重视人民群众的衣食冷暖,体恤百姓生活,才能真正得民心。汉代典籍《吴越春秋》中提到“民富国强,众安道泰”,认为民富是国家强盛的基础,先有民富而后才有国强。“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认为人民是国家的根本,人民群众生活稳定,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不难看出,中国古代有关民本和民生的思想源自西周时期,并绵延至今。相较于西方,中国很早就实现了文化的民本转向,注重以人为本而非以物为本,形成了从百姓到知识分子,从贤臣到君主都认可的“民为贵”的价值观。随着社会发展进步,核心价值观中“富强、民主”的治国理政价值目标正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国富民安思想的集中体现,从人的全面发展的需求出发,明确国家富强才能使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有基本的物质基础这一要义。在新时代,民本思想发展出了新内涵,在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有所保障的前提下,人民当家作主才是当代人民民主的实质。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重和合”的价值观念在核心价值观中得到了集中体现。古代中国地域辽阔,在各个朝代和历史时期,多以大的统一国家而存在。在这种社会现实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向来有着崇尚“和合”的价值观念,中华传统文化整体氛围中都氤氲着这种重“和”而非“争”的价值偏好。《尚书·尧典》中有言:“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古代欧洲的小国领地时期,地区之间的内部战争不断,相比之下,古代中国历朝历代大多是统一的国家,执政者以“和合”为纲,正视地区之间的差异,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对不同地区进行统一治理,这种统一的“合”消弭了很多可能发生的内部战争,在和平的前提下,和谐得到了最大化的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注重和谐,但同样明确了和谐并不是无差别的统一,孔子有言,“君子和而不同”,他认为君子间的交往是一种和谐的关系但彼此不必完全相同。这种被高度崇尚的“和合”不仅体现在社会内部,还表现在人与自然之间。中国古代哲学讲“天人合一”,指的就是人与自然的统一,说明人与自然之间是和谐而非对立的关系。在大力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今天,坚持人类发展进步与生态自然相统一,使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有了更丰富的内涵。新时代,国家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社会和谐,核心价值观延续了传统文化中“和合”观念,提倡以和谐发展促进社会进步,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文明建设。

(二)关于社会文化价值取向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对责任和自由的关注在核心价值观中更加深入。在古代中国,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施政者很早就萌生了责任意识,他们十分重视个人的责任。孟子讲,“君子自任以天下为重”,即君子应肩负起关怀邻里百姓、天下社稷的责任。其他文献中也有君子应有“以天下为己任”的壮志的相关表述。范仲淹认为,忧乐应以天下为先,写下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名句。明清之际,顾炎武提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代表了中国古代儒士的广阔胸怀和使命担当。可以看出,中国古代社会十分注重培育个人在社会中的责任意识。和个人的社会责任相对,中国古代文化中也有朴素的个人自由观念。老子主张“无为”政治,提出让人民自由发展。庄子讲“逍遥于天地之间,而心意自得”,提倡摆脱现实束缚,追求精神上的超脱与自由。再如,中国古代负责记录历史的史官,他们负责如实记录帝王的所言所行,以留给后世人,其职责如同现代记者,这也体现了一种言论批评、思想的自由。以上中国古代文化中对责任和自由的认识都为当代中国社会中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理念作了有力铺垫。人既是独立自由的个体,也是社会关系中的人,既有自己的自由,也有自己的责任。随着时代的发展,在延续了中华传统文化中的自由思想后,核心价值观中的自由观念也在现代社会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即追求人的生存自由、思想自由、发展自由。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对道德与法治的关注在核心价值观中更加得到了深化。在中国古代社会,虽没有直接形成以德治国的概念,但是这种重德行的价值偏好和思想观念非常明确。《孟子·公孙丑(上)》提到了“以德服人”,认为统治者应以良好的德行来治理天下,使百姓服从管理,形成良好的秩序。与以刑治国的观念相反,中国古文明从西周时期就出现了偏好转向,后来的君主还对殷商时代治国理政的失败进行了深刻反思,并将其逐渐上升为治国理念,形成了“敬德保民”的思想,开启了整个周代的礼乐文化。孔子也在《论语·为政》中说道:“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指出用刑法政令来治理国家,使百姓归顺,只能使百姓求得免于刑法,而没有羞耻之心;用道德和礼法来引导百姓,能使他们既有羞耻之心,也有归顺之心。再如,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实现大一统的秦朝,二世而亡,暴露出了单以严刑酷吏治国无法长治久安的事实。《论语·季氏》中记述:“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指出分配均匀便无所谓贫穷,可见公平理念在古代中国已有了初步雏形。在当代社会,法治是保障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关键因素,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实现新时代社会的公平正义。核心价值观中提倡的法治观念,高度展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以德服人”的政治主张,即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道德、文化和礼俗来约束民众,治理社会。

(三)关于个人道德价值准则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爱国主义精神在核心价值观中得以高度展现。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在历史长河中生生不息,代代相传,离不开中华儿女、仁人志士千百年来满怀深厚的爱国主义精神为民族和国家奋斗和奉献。在中国古代历史中,爱国和爱民几乎是对等的。《尚书·周书·泰誓》中记载有“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意思是说,上天以人民的意志为意志,以百姓的期待为期待,这种民本的价值观念深深印刻在中华文化的血脉中,从屈原叹“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到杜甫吟“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从儒士到贤臣,再到君王,都对国家倾注了饱满的热爱之情,对人民怀有关怀和担忧之心,以爱国爱民的精神来治理国家、造福百姓,最终实现了爱国与爱民的统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忧国忧民的炙热情怀在“苟利国家生死以”的爱国精神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敬业精神铺垫下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核心价值观中爱国和敬业的价值观念,便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爱国主义精神的当代阐释。从古至今,人才都是推动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在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代,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事关每一位中华儿女,祖国亟须发展的各个领域都需要富有爱国、敬业精神的仁人志士投身其中努力建设,新时代爱国主义精神将持续激励国人将自己的智慧和劳动奉献给国家和人民,这正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爱国主义精神在当代传承、发展的现实表现。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与人为善的文化传统在核心价值观中得到了集中体现。古代中国人对“善”的理解是不断丰富的。古语有云,“勿以善小而不为”,认为善是一种发自内心的道德要求,个体本身应多行善事,不断提升个人修养。孔子有言,“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认为明事理辨善恶,和品德高尚的人交往,久而久之也能受到积极的影响,故应“择善而从”。孟子主张“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认为人与人之间应互相关怀,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尊重和关爱是维持社会和谐的重要纽带。《管子·霸行》中讲,“善人者,人亦善之”,认为人与人之间应彼此为善,这里的“善”是一种对人际关系的表达,体现得更多的是与人为善的道德准则。新时代核心价值观中的友善观念集中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至仁至善”中的价值偏好,其内涵在当代社会中不断扩充并融入了人民的日常生活中,已经成为人际交往中的一种态度和习惯,驱使更多民众助人为乐,与人为善,将友善作为维持良好人际关系的道德准则。

综上所述,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反省,总结历史经验,将具有民族特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下来,这是中华民族的根源和灵魂所在。古代价值观念的实践范围和程度有其局限性,因此不能完全照搬,对于其合理的内涵要继承和弘扬,对于不符合当今社会现实的部分,则要加以调整,要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在当今文化多元化的背景下,核心价值观高度契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引导中华儿女聚焦民族自身的优良传统和价值观念,同时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血脉相连,一脉相承。深刻认识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核心价值观中的具体体现,正确认识这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必能推动我们在新时代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和风采,为更好地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厚植文化土壤和历史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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