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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激励机制 繁荣群众文艺创作

时间:2023-05-29     作者:陶丽平【原创】

新的机制是打造优秀文艺作品的重要保障,能够激发群众进行文艺创作的积极性,加强对群众文艺创作的 引导。完善群众文艺创作激励机制是提高群众文艺创作质量,打造精品力作,普及文艺知识,提高全民文化素 养的重要途径,激励群众文艺创作能够让优秀传统文化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承下来,使人民群众以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定文化自信。现对群众文艺创作激励机制进行探究,旨在为群众文艺创作营造良 好的环境。

群众文艺创作是推动群众文艺发展的重要基础,它 不仅能充分展示群众的创作力,还能引导群众 通过文艺创作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对提高群众的文 化素养,推动全民艺术普及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文化和 旅游部印发的《“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中指出,充分发挥文化馆在繁荣群众文艺工作中的重要作 用,坚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 引领,把提高质量作为群众文艺作品的生命线,推动各门 类群众文艺精品创作。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 见》指出,充分发挥“群星奖”等示范作用,推动创作更 多有力量、有筋骨、有温度的群众文艺精品。只有不断完 善激励机制才能更好地激发群众的创作活力,有效推动群 众文艺创作工作的开展。 

 制定群众文艺创作量化机制 

目前,一些文化馆(群艺馆)存在创作力匮乏、创作 数量不多、创作水平低等问题,部分拥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 才没有明确的创作任务,缺乏主动创作的意识,认为创作与 否对自身没有影响,能否创作出好的作品无关紧要。为此, 文化馆应高度重视文艺创作,将其纳入重要工作业务议事日 程。从组织部门来说,可以设定专门的文艺创作部门,引导 文艺创作者结合本地地域文化创作优秀的文艺作品,制定不 同类别、不同题材的创作任务。同时要成立文艺创作专班, 定期召开文艺创作研讨会,针对平时创作的文艺作品进行交 流。还要针对本馆的专业人员制定与其职称相匹配的创作任 务,量化创作指标,制定创作考核标准。 各县(市、区)文化馆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 向,扎根人民,扎根生活,提高原创能力,聚焦现实题材, 努力提高作品质量,不断创作接地气、传递正能量、人民喜 闻乐见的优秀群众文艺作品。针对此项工作要制订工作计 划,并明确任务时间表和创作进度图,制定文艺作品创作台 账,指导广大文艺创作者从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多姿多彩的 社会生活和日新月异的经济社会变化中吸收营养,发现生 活,挖掘题材,讲述故事。特别是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 伟大实践和亮点成效,聚焦基层干部艰苦奋斗、追梦圆梦的 感人故事,聚焦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基层群众特别是基层贫困群众的喜人变化,聚焦冬奥会、建党100周年、 雄安新区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城和大运河文化带建设 等主题,通过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 影、理论研究等形式,创作一批具有较高艺术水平,深受人 们喜爱的文艺作品。 

确立社会广泛参与的评奖机制  

文艺评奖机制是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投身文艺事 业和文化产业建设的重要举措。评奖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 性发展,遵循“规范标准、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的原则, 评选出反映时代精神,兼具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有筋 骨、有道德、有温度的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激励 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开展文艺创作、生产和展演,出精品、 出力作、出人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全国性文艺 评奖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要求压缩 全国性文艺评奖的奖项和数量,完善评奖标准,健全评审机 制,加强监督检查,提供支持保障。笔者认为应通过建立评 奖机制,让专家、业内领头人、行业骨干对文艺作品的内 容、艺术形式、文学艺术价值和社会应用价值进行打分和评 价,还可以尝试选一些群众文艺骨干对作品进行民主评价, 针对各个门类的文艺作品制定评审细则,把群众、专家的评 价有机结合起来。同时还要关注群众文艺作品参与基层群众 惠民演出的场次,对此也要制定量化指标。比如河北省“第 十二届燕赵群星奖”评选活动就对演出场次做了明确要求, “在2016年3月以前创作的作品需参加惠民演出30场以上, 2016年3月以后创作的作品需参加惠民演出15场以上”。这 考虑到了群众文艺作品能否进行深入转化,让群众喜闻乐 见,反映地域文化特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文 艺作品评奖工作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承担申报作品的接 收、资格审查和初评、联评的组织、协调、监督以及其他相 关日常工作。此外,获奖作品名称以及作品内容、表演和创 作、辅导人员名单均须向社会公示。 

建立获奖作品的考核评价机制 

相关部门应加大对获奖作品的推广力度,真正做到文化 惠民,让文化成果惠及百姓,对获奖作品的展演进行详细跟 踪记录,对获奖作品进行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作品 质量档案。相关部门应成立获奖作品跟踪考核小组,主要通 过“听、查、看、访”等方式,形成跟踪考核意见,上报主 管部门备案,将获奖作品跟踪考核备案表纳入获奖作品的质 量档案,把考核备案表与获奖证书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作 为评价该作品的一个重要依据;同时应给予获奖作品跟踪考 核小组一定的奖励。这样既能够推动获奖作品不断发展,多演出、常演出,使文化成果惠及群众,还能鼓励创作者创作 更多的文艺作品,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设立专项经费奖励扶持机制 

地方政府应加大对群众文艺创作的财政投入,出台优 秀文艺作品奖励办法,对获奖作品予以一定的资金奖励。如 唐山市群众原创文艺作品展演活动从2014年开始举办,截 至2021年,累计征集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各类原创文 艺作品951件,共评出各类获奖作品282件,政府对获奖作 品按照奖项给予了不同的资金奖励,极大激发了全市文艺工 作者的创作热情。各地方政府每年应制订文艺精品创作扶持 计划,把扶持计划纳入当年预算,对反映地方特色的文艺精 品投入专项资金进行扶持,保证创作文艺精品的经费需求。 经费是开展群众文艺创作的有力保障,完善的经费奖励扶持 机制可以充分调动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推出一大批精品力 作。同时还可以组织召开作品加工会,由业内专家层层把 关、认真讨论,从作品题材、主题立意、表现形式、艺术水 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从各门类作品中选出一些重点打磨 作品,针对重点作品召开研讨会,对文艺作品进行再深化、 再打磨、再提升。 

完善群众文艺创作人才培养机制 

文化馆(群艺馆)要努力搭建平台,以群众文艺创作 骨干为主,建立群众文艺创作人才库,以国家级、省级群 众文艺评奖、项目申报和大型活动为依托,定期召开文艺 创作研讨会,通过开展这些活动,推出一批群众文艺创作 人才;支持群众文艺创作人才深入生活,到基层一线进行 采风;针对不同类型的创作人才制定创作任务;还可以引 进专业的群众文艺创作师资力量,每年组织群众文艺创作 人才参加培训,定期选派群众文艺创作人才到其他省市参 加培训,提高创作水平。针对所有人员分类建立重点文艺 创作人员档案,将其纳入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计划,逐 渐形成门类齐全的群众文艺创作队伍,以充分调动本地区 群众文艺创作人员的积极性。 在群众文艺创作与全民艺术普及的过程中,培养专业的 文艺创作人才非常重要。文艺创作不仅要具有普遍性,让广 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还要挖掘、培养专业人才。只有这样 “双管齐下”,我国文艺事业才能欣欣向荣、生生不息、充 满活力。加强文艺创作人才的培养,首先,要发掘人才。各 区域可以制定各式各样的人才选拔制度,通过考试、竞赛活 动等形式选拔人才,发现优秀的文艺创作者。其次,要提升 人才素质。可以通过开展相关的培训,如组织文化研讨会以 及召开专家咨询会等方式来加强人才培养,提高人才素质。 再次,要宣传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自 信,使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来。最 后,要“扬弃”,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要对中华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要学习西方先进的文化经验,但也不能 全盘接受。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培养出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 质文艺创作人才队伍。 

 打造群众文艺创作品牌

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积极打造群众文艺创作品牌,鼓 励广大文艺创作者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 一,创作能够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的优秀文艺作品;同时还要加大文艺活动的组织策划力度, 将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现出来,广 泛开展优秀文艺作品展演、调演、巡演等活动,打造具有本 地特色的文艺精品品牌,用品牌活动来带动群众文艺创作。 各地也可结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广泛开展 “七进”惠民演出活动,打造本土优秀文艺精品,为创作者 搭建文艺作品的展示平台,展示创作者的才能,充分发挥优 秀文艺作品的引领示范作用,营造良好的文艺创作氛围。 作为群众文艺创作与全民艺术普及的主要环节,文化 志愿服务活动意义重大。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具有地域性,是 在基层开展的,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活动;文化志愿服务 活动具有广泛性,是涵盖全民的文化活动,是包含所有文化 形式与种类的活动;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具有专业性,需要专 业的文化工作者带动人民群众参与到文化志愿服务队伍中, 再通过文化志愿者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和普及文化志愿服务活 动。国家有关部门要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开展广大 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进行相关文化的普及,如广场舞 比赛等。另外,活动策划的过程也可以对外开放,让广大人 民群众参与进来,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创作热情和积极性。 

加强群众文艺创作的评论机制

各地文化馆(群艺馆)应广泛开展群众文艺创作评论 工作,加强群众文艺创作的文艺评论组织体系建设。可以针 对音乐、舞蹈、曲艺、戏剧、美术、书法、摄影等不同门 类,组建创作评论专业委员会,通过开展学术交流、文艺评 论等活动,形成规范的群众文艺创作评论机制,同时以群众 文艺创作评论刊物、内部交流网络平台作为评论阵地,开展 积极健康的文艺评论;围绕文艺精品和创作思潮组织开展好 专题研讨会,让群众文艺创作真正形成理论成果,进而指导 推动群众文艺创作的实践,提高群众文艺创作的水平。现下 基层文艺人才较为缺乏,名家大家不多,精品力作更少,个 别门类后继乏人,群众文艺创作不够活跃。除了采取激励和 扶持政策之外,相关部门还应多措并举,为文艺创作“大开 绿灯”。“请进来”,邀请著名文艺创作者前来授课,提高 文艺队伍素质;“走出去”,选派重点创作者参加全国、全 省专题研修班,不断提高创作实战技巧。尤其是对于戏剧曲 艺、音乐舞蹈、民间工艺美术等“冷门”文艺,要加强培 训,提升队伍的创造力。通过组织集体采风、笔会、作品研 讨会、推介会、展览会等方式,培养多面人才,扶持多样作 品,积极为创作者搭建展示作品的平台。各地文化馆要积极 发现群众文艺创作者,培养一批积极创作的文艺创作者,不 断壮大群众文艺创作队伍,使其创作出具有地域特色的舞 蹈、音乐剧、书法、木偶戏、木刻画等文艺精品,有效推动 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 

运用技术开展精品推广活动 

进一步倡导文艺创作者运用新技术、新手段进行大胆探 索,推动文艺创作在题材内容、艺术形式、传播方式上进行 创新,实现观念和手段相结合、内容和形式相融合、各种艺 术要素和技术要素相辉映。为了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 转化、创新性发展,文化馆应立足于当地丰厚的传统文化资 源,进一步加强“两创”题材文艺创作,引导创作者找准时 代结合点,着力呈现年轻化、时尚化表达。 繁荣群众文艺创作是文化工作者的重要职责和使命,群 众文艺创作激励机制是繁荣文艺创作的有力保证,完善激励 机制可以使群众文艺创作生产机制更加健全,不断激发群众 文艺创作活力,使文化工作者创作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深 受群众欢迎的文艺作品,推动全民艺术普及,繁荣群众文艺 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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