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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婚俗中“不落夫家”的原因

时间:2023-09-12     作者:张燕【原创】

苗族是一个文化底蕴深厚的民族,颇受学界的关注,苗族婚俗也不例外。苗族女子婚后有“不落夫家”的习俗,即苗族男女在举行婚礼仪式后,新娘不居住在男方家里,而是继续生活在娘家,过一段时间才开始在夫家定居。苗族民间把这种习俗叫作“坐家”,即常住娘家的意思。返娘家的时间一般是举行结婚仪式的当天或者在夫家居住几天后,不同地区的苗族人返娘家的时间不固定。当天返回娘家的是贵州的西江千户苗寨,凯里市舟溪一带和榕江加宜苗族是结婚后第二天返回娘家,安顺岩脚寨苗族是结婚后十二天才回娘家“坐家”。各地“坐家”时间不同,大部分苗族是从新娘怀孕或者生第一个小孩开始回夫家定居,有些地区的苗族“坐家”时间则是固定的,三个月或者三年的都有。“坐家”期间,在农忙和逢年过节时,夫家会派人接新娘前往夫家居住一段时间。


学界对“不落夫家”习俗的起源众说纷纭,大部分专家认为这一习俗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是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的产物。此外,蒋炳钊教授认为还有“异族接触”的原因;乔健教授则认为是经济因素和男女分工的原因。现代,我国许多地区的苗族人民仍然盛行“不落夫家”的婚俗,本文根据苗族的“坐家”生活情况,探究其产生原因。

苗族“坐家”生活

“不落夫家”是指举行婚礼仪式后,新娘或当日或在夫家居住几日,便开始“坐家”。苗族人民非常重视“不落夫家”的习俗,大多地方都会举行或简或繁的仪式,主要根据地区风俗和经济情况来操办仪式。以凯里市凯棠一带中农家庭“坐家”的开始仪式为例,一般参加男方婚礼的所有宾客都会被邀请送新娘回门,即开始“坐家”生活的仪式。受邀的宾客要送礼物或者礼钱给新娘,一般是男性宾客送钱或者手镯,女性宾客送布。宾客送的手镯一般会让新娘直接戴在手上,布就抬去新娘家,钱财则留在男方家。前往新娘家之前有一个“出门酒”的仪式,中年男宾客必须喝一杯“出门酒”。送亲队伍带着各种礼品浩浩荡荡向女方家走去。队伍并非随便排列的,而是讲究一定的规则,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是主要送亲人,一般是两位夫妇双全、子女众多的男子。这其实是一种生殖崇拜的表现,也是苗族人民对婚姻美满、多子多福的期望。第二梯队是男性宾客,第三梯队是身着盛装、梳妆打扮的新娘,新娘身后是男方那边的伴娘,最后是普通女性宾客。

到了新娘家门前,必须过三道“酒门”。“酒门”礼节结束后开始举行“晚饭酒”。“晚饭酒”分成男女两批,男性宾客在新娘家的堂屋吃饭、喝酒,女性宾客则在新娘临近的亲戚家吃饭、喝酒,男性宾客会一边吃饭、喝酒,一边唱酒、礼歌。歌中有对新婚夫妇的祝福,也有娘家亲友对送亲宾客的欢迎。此外,还会举办猜谜语和猜酒拳的劝酒活动,此活动一般持续到次日黎明。

早晨,送亲宾客到新娘亲戚家洗漱休息,新娘亲戚以便饭招待,因为晚上喝酒了,就用解酒的食物招待他们,留在新娘家的宾客还会举办“猪肚酒”和“稀饭过早”仪式。中午饭和前一晚的“晚饭酒”情形一样。午饭结束后,接着举行“丢钱”仪式。这个仪式是展示夫家宾客送的礼物和接受娘家亲朋好友送礼的环节。“丢钱”仪式在新娘家的堂屋举行,桌子上铺一张白布,把夫家宾客赠送的手镯和银币摆出来,展示男方家亲戚对新娘的重视和欢迎。接着,娘家宾客开始一一送礼,男方的送亲宾客向每一个送礼的娘家宾客敬酒。送礼结束后,由女方亲族中的一男子当场数清礼物,向大家宣布礼物的种类及数量,并把所有礼物交于女方家长。

到了下午二三点的时候,娘家附近的亲族家都会准备好酒好菜招待送亲宾客,送亲宾客则会前往每一户娘家亲族家接受敬酒,苗族人称之为“满寨酒”。傍晚,送亲宾客到新娘家辞行。

新娘家会在宾客辞行的第二天设宴感谢陪客的亲族男子,这叫“洗桌酒”。这一仪式结束后,新娘就迎来了“坐家”生活。苗族回门仪式大体相同,有简有繁,视家庭经济情况和社会风俗而定。

苗族新娘“坐家”期间有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矩,例如在娘家的劳动情况、回夫家的日子和礼节、“坐家”的时间等。苗族新娘在“坐家”后可以像结婚前一样参加各种社交活动,新郎也是如此,如“游方”“坐姑娘”“跳月”等活动,这都是苗族青年男女结交朋友的活动。苗族新娘“坐家”时也需要干农活,基本的家务如做饭、洗衣、织布等也要做,但是考虑到新娘需要准备婚后自己要穿的苗族传统服饰和将来小孩子需要的各种东西,家人就会让她少做农活。

“坐家”期间,新娘偶尔回夫家小住几天,一般都是夫家派人来接或者娘家亲友送,大部分是在农忙时节和逢年过节。黄平、施秉和凯里舟溪一带,新娘每年回夫家三次;云南金平,新娘逢年过节才回夫家时间不到一天,头天去,次日黎明就得回娘家。不论新娘回夫家还是回娘家,大部分地区的苗族都会有亲友陪同,一般是娘家或者夫家的父母、叔伯以及其他亲友接送,不会让新娘独自一人。

“坐家”期间新娘回夫家,尤其是前几次,夫家都会派人带上礼物前去接新娘。在夫家,新娘算是客人。虽然名义上让她回夫家帮忙,但是在一些地区的苗族,夫家的人不会让新娘干繁重的活,例如下田插秧、打谷子等,也不会让新娘煮饭,有的人家还会盛好饭端给新娘,非常客气。

苗族新娘“坐家”的时间并无一致规定,大部分地区的苗族是以新娘怀孕或者即将分娩来结束“坐家”,也有一些地区的苗族有固定的“坐家”时间,例如,四川筠连县的一些苗族是“坐家”三个月就可以到夫家生活,安顺岩脚寨苗族是三年才结束“坐家”。也有一些苗族新娘十几年还居住在娘家,这种情况一般是因为新娘一直未怀孕或者对婚姻不满意。

新娘结束“坐家”回夫家时,有的地方会举行一定的仪式。凯里舟溪和丹寨一带举行“煮饭”仪式,剑河地区有的苗族举行“织布”仪式,雷山报德苗族举行“端甑子”仪式,这些仪式都是“坐家”结束的标志。

苗族“坐家”婚俗的特征

在我国南方,许多民族都曾有“不落夫家”的习俗,壮族、苗族、布依族、侗族、彝族、瑶族、藏族以及福建惠安、广东顺德等地的汉族也有这种习俗。苗族“坐家”的婚俗特点如下。

“坐家”时间不固定

“坐家”时间因人因地区而异。“坐家”的时间是不固定的,大部分是新娘怀有身孕或即将分娩时就会回到夫家生活。也有很多地区苗族新娘的“坐家”时间为三年,苗族民间有“三年不成夫妻”的说法。例如,四川筠连县的一些苗族新娘“坐家”三个月就到夫家定居。

“坐家”期间社交自由

按照苗族传统习俗,新娘在“坐家”期间仍然享有和婚前一样的社交自由,定居夫家以后就没有这种自由了。“坐家”期间,新娘和新郎可以参加“游方”“跳场”“赶表”“跳花”等苗族传统的社交活动,但是他们珍惜已经获得的婚姻,一般不与第三者单独“游方”。如果新娘和新郎对婚姻不满意,有可能会在社交场合寻找合适满意的人,并且想办法解除婚约。

“坐家”仪式受到重视

苗族新娘“坐家”习俗的开始和结束都有一定仪式。尤其是标志“坐家”开始的仪式,有的地区办得相当隆重和复杂。新娘开始“坐家”时,男家邀请所有前来祝贺婚礼的宾客陪送新娘回娘家。到娘家后还有很多喝酒、唱歌的活动,其间还有双方宾客赠送新娘礼物的仪式,大家都对此非常重视。“坐家”结束时,有的地方要举行一些“煮饭”“织布”和“端甑子”仪式,以表明苗族新娘结束“坐家”,可以到夫家定居了。

苗族“坐家”习俗形成原因的分析

苗族女子婚后“不落夫家”习俗的形成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一般认为,这种习俗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是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的产物。但是“坐家”习俗的形成不仅是古风遗留的原因,还可能与经济基础有关,又同风俗自身的发展过程密切相关。

反抗不满意的婚姻

苗族的“坐家”时间并不固定,虽然大部分都以怀孕为结束“坐家”的标志,但是很多年龄大或者自由恋爱结婚的新娘“坐家”时间较短。“坐家”时间特别长的大多是父母包办婚姻,女孩又不同意这桩婚事,“坐家”时间就特别长,以此表达自己对婚姻的不满。“坐家”对于不满意婚姻的姑娘来说有很多好处,不住在夫家可以减少与丈夫的接触,使婚姻趋于冷淡。在“坐家”期间,双方都可以参加各种社交活动,充实自己的生活,寻找合适、满意的对象,有利于其摆脱不满意的婚姻,逃离父母的安排。那些不满父母包办婚姻的苗族妇女对“坐家”习俗表示支持,这是她们为维护自己权利而进行的一种抗争。这是苗族“坐家”习俗产生的原因之一。

对性的掩饰

婚姻的实质是两性关系,然而苗族的婚俗是新婚之后夫妻两人并不生活在一起,有的地区“坐家”期间新娘回夫家也不得与丈夫同睡,一般和小姑或者婆婆睡,这就是对两性关系的淡化与模糊,这种“坐家”婚俗使得苗族社会对性的认识显得委婉而羞涩,像朦胧的面纱一样遮盖了两性关系。所以苗族举行婚礼后,不论是自由恋爱还是父母包办婚姻,都会有“坐家”的习俗。这个习俗表明了整个苗族社会对性关系的淡化。

弥补女方家劳动力的缺失

如果女子婚后立马居住在夫家,娘家就会突然减少一个劳动力,对于以农业为主的苗族社会而言,劳动力是非常重要的。在古代,生产力不足,农作物产量不高,多一个劳动力,就会多一分生存的机会。女人如果结婚后立马住在夫家,娘家的经济和生活状况都容易受影响。婚后女子“不落夫家”正好可以平衡两家的生活和经济状况。不论是在母系社会、封建社会还是在近现代社会,苗族女性在家庭中都要负责抚养小孩、赡养老人、教育子女等。在经济活动中,由于苗族一般居住在深山之中,生活环境艰难,苗族女性一生都在劳动,不仅种田,在农闲时为他人挑抬,还纺织、做衣服、绣花、打草鞋、采集各种野菜去市场卖钱。苗族妇女在家庭经济社会中一直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新娘对从小养育自己的家庭的感情无比深厚,婚后能够继续住在娘家,继续劳动,也能够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弥补早婚生理和心理缺陷

曾经盛行“不落夫家”习俗的苗族地区大多数都有早婚现象,较偏僻的山区尤甚。结婚的目的是组建幸福的家庭,夫妻两人可以共同生产、共同生活、繁衍后代、赡养老人等。资料显示,苗族人民的初婚年龄大多在12—15岁。在这个年龄段,男女的生理和心理都不成熟,更谈不上经济独立,若婚后新娘立马在夫家定居,组成家庭,这样的家庭中,夫妻两人都还是小孩,难以承担家庭责任,也无法独立撑起一个家。苗族妇女婚后长期住在娘家,夫家在农忙或者逢年过节也会接新娘来夫家小住一段时间,但夫妻也不能同床共枕,只有双方生理和心理发育成熟,新娘才会以夫妻身份在夫家定居下来,正式组建家庭。考虑到生理条件、经济条件等因素,新娘及其父母都不同意新娘婚后立即与丈夫共同生活。很多地方的苗族新娘因年幼而留在老家学习刺绣、纺织等技能,等具备独立劳动能力后再去夫家。由此可见,早婚也是“不落夫家”习俗产生的重要原因。其实,同在黔东南等地,非早婚的苗族男女结婚后一般很快在夫家生活,“坐家”婚俗只具有象征意义。

本文从以上四个方面探究苗族“不落夫家”习俗产生的原因,这些原因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形成综合效应,从而使“坐家”习俗得以产生并保留一段时间。

综上所述,苗族“不落夫家”婚俗是时代的产物,其给婚姻制度的发展和女性地位的变化带来了一定的影响。通过对苗族“坐家”生活的研究可以看出,苗族“坐家”婚俗独具特色,“坐家”时间不固定,“坐家”期间社交自由,“坐家”仪式受到重视。苗族“坐家”习俗形成的原因有四点:一是反抗不满意的婚姻,二是对性的掩饰,三是弥补女方家劳动力的缺失,四是弥补早婚的生理和心理缺陷。苗族“不落夫家”婚俗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盛行早婚的苗族社会中可以发挥延缓妇女生育年龄,保护妇女健康,争取自由和幸福,夯实感情基础等诸多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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