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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家语言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开发

时间:2023-09-28     作者:唐子婷 向亮 胡睿【原创】

现选取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龙山县、永顺县、泸溪县和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来凤县、恩施市为调研对象,结合土家语言文化在这些地方的留存情况及旅游开发现状,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关对策的探求;并针对当前湘鄂边区土家语言文化旅游开发中存在的土家习俗、艺术等文化与土家语言结合不够,整体旅游开发的系统性不足和土家族文化符号的彰显度不够三大问题,提出了四大应对措施。


土家族主要分布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龙山、永顺、古丈、保靖、泸溪和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来凤、恩施、咸丰和鹤峰等县市。上述各县除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的土家语为南部土家语外,其余各地的土家语均为北部土家语。

湘鄂边区土家语言文化留存现状

土家语言留存现状

土家语各方言分布广泛,方言点众多,不仅南北两大方言区的方言存在较大差别,即使同一方言区内各方言点的方言也存在差异,北部方言区存在“毕兹卡语”“毕基卡语”和“密基卡语”。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的土家族自称“毕兹卡”,使用“毕兹卡语”,古丈、永顺县的土家族自称“毕基卡”,使用“毕基卡语”,而保靖县的土家族自称“密基卡”,使用“密基卡语”。从地理方位来看,龙山、永顺县位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最北部,保靖及古丈县位于南北交会之地,而泸溪县则位于南部。因此,笔者在可能使用土家语的区域进行选点调查时,必须尽量完整,调查要具有联系性和科学性。笔者做了如下安排:北部地区和南北过渡区的方言点分别选在湖南龙山县的洗车河镇、靛房镇、隆头镇与里耶镇,永顺县的泽家镇、灵溪镇与和平乡,保靖县的比耳镇与马王乡,这些方言点具备研究的层次性与系统性;南部方言点则为泸溪县潭溪镇的且几村、大陂流村,潭溪社区的婆罗寨等地;北部边界区的方言点则主要在恩施市太阳河乡及湖北来凤县百福司镇。

笔者对土家语南北方言做了严谨的调查,北部方言的代表点在湖南龙山县靛房镇的中心村与坡脚村,调查合作人为彭南清(男,82岁,靛房镇退休干部)、刘应光(男,63岁,坡脚村退休教师)和田清浩(男,53岁,坡脚村教师);南北过渡区代表点在永顺县的泽家镇、灵溪镇和保靖县的比耳镇,调查合作人为彭善英(女,80岁,泽家镇列夕村村民)、彭加珍(男,83岁,灵溪镇双凤村农民)和彭明德(男,65岁,比耳镇别腊村农民);南部土家语的三个代表点分别为潭溪镇大陂流村普锄寨、潭溪镇且己村下且己组与潭溪镇潭溪小区婆罗寨,这三个方言点是整个潭溪镇南部土家语保存最完好的地区,也是整个土家语南部方言区的代表,这其中又以婆罗寨的土家语保留得最好,调查合作人为向远应(77岁,且己村农民)、向安远(69岁,大陂流村退休村干部)、向民元(45岁,潭溪小区村干部)和向清武(66岁,泸溪县人民政府后勤退休人员)。

在获得各个次方言点的详细数据后,笔者根据所总结出的各次方言点的语言特征,在土家语各方言区内部进行比较分析,对土家语嬗变的规律进行探索。最后得出结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土家语已经完全消失,包括来凤县的百福司镇,但很多地方尚保留着一些底层语言,例如“梭布垭”(恩施太阳河乡)、“革勒车”(来凤县城)、“车洞湖”(来凤县大河镇)、“米斯洞”(来凤县翔凤镇);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土家语保留完好,且在龙山、永顺、古丈、保靖、泸溪五县均有分布,语言的系统性明显。

土家族文化留存现状

本文的土家族文化是狭义上的,指的是除语言之外的土家族习俗、艺术及宗教信仰文化。总体而言,湘鄂边区现存土家族文化中的习俗文化和饮食文化与其他土家族聚居县市大体一致。例如嫁娶习俗(哭嫁、回门等)、丧葬习俗(跳丧、搭天桥等)、居住习俗(请“阴阳先生”、踩门等)、节日习俗(过土家年、六月六等);再如土家族地区常见的食品有土家腊肉、血豆腐、糯米粑粑、炒米、糯米酒、霉豆腐、油炸豆腐、油粑粑、竹笋、葛粉等。

1.艺术文化方面

艺术文化的传承情况因地而异。这不仅与土家族的文化传承方式有关,也与地方政府的重视与干预程度有关。例如,土家族舞蹈类型多样,有摆手舞、跳丧舞、茅古斯等,是当地土家族人民日常生活和思想文化的集中体现,这些舞蹈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龙山、永顺、保靖三县和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来凤县比较常见,在其余各县比较少见。从地域分布来看,摆手舞、撒叶嗬(跳丧舞)、梯玛仪式中的八宝铜铃舞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都存在;但鄂西耍耍、肉连响仅存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茅古斯、社粑粑舞则主要流行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另外,湘西与鄂西地区共有的土家族舞蹈形式,如摆手舞、跳丧舞、八宝铜铃舞等,在形式上也存在一定差别,鄂西土家人以跳丧为主,而湘西土家人则以打丧歌与跳牌为主。湘鄂边区各地土家人生活习惯、文化背景、认知心理的差异是导致土家族舞蹈文化存在差异的内部原因,而各地区舞蹈在发展过程中的创新则是导致土家族舞蹈文化存在差异的外部原因。本文既对湘鄂边区不同地域相同舞蹈形式的文化异同点进行了研究,也对湘鄂边区不同舞蹈形式的文化异同点进行了研究。这不仅有助于人们发掘和保护湘鄂边区的土家族文化,还可以为我国其他民族文化的研究提供参考,甚至会对土家族地区地方志的编纂工作起到重要的借鉴作用。

2.宗教信仰方面

土家族的宗教信仰包括土王崇拜、祖先崇拜、鬼神信仰和“梯玛”巫术等,这些信仰同样存在地域差异。例如清江流域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各地在祖先崇拜方面信奉“廪君”,并建有“相王天子庙”;而酉水流域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各地则多信奉土王,立土王庙,尊崇“彭公爵主”“向老官人”和“田好汉”,逢年过节祭祀不辍。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各土家族地区盛行鬼神信仰和“梯玛”巫术。在这些地区,红衣“梯玛”主持各种请神、敬神、酬神与送神仪式,“梯玛”所念之词称为“梯玛神歌”。流传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靛房、坡脚、龙车、岩冲一带的“梯玛神歌”基本使用土家族本族语诵唱,受汉语的影响很小,带有鲜明的土家语语言特征。

湘鄂边区土家语言文化旅游开发现状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语言文化旅游开发现状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深入挖掘各种土家族习俗、艺术和宗教信仰文化,特别对土家族舞蹈的历史来源、审美价值、哲学意蕴以及传承保护等进行了深入探究,因此在旅游景点的开发、风情商业街的打造、土家族饮食文化商品的销售方面做得有声有色。比较成功的案例有恩施土司城景区、恩施女儿城风情商业街、利川腾龙洞的大型土家舞蹈汇演,以及恩施地区土家腊肉香肠的包装销售等。恩施土司城景区将土家族的祖先崇拜及吊脚楼建筑巧妙结合起来;利川腾龙洞的大型土家舞蹈会演上溯土家廪君传说,下到土家族各种民族舞蹈,场面相当震撼;恩施女儿城风情商业街融土家民族风情与饮食休闲于一体,土家婚嫁习俗、饮食习惯、服饰文化在这里完美展现出来。这些旅游产业虽然取得了一定成功,但也存在不足,如缺乏土家语言的支撑,文化旅游模式松散,没有形成系统等。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语言文化旅游开发现状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语言文化旅游开发模式既有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包括土家族舞蹈的展现,对土家织锦文化的传播和土司历史文化的解读。成功的案例有龙山县惹巴拉景区、永顺县老司城景区和永顺县灵溪镇双凤土家特色村。不同之处在于这些景区或特色村落都融入了土家语言元素。例如惹巴拉景区有关于“洗车”及“惹巴拉”等土家地名的解读,有关于土家织锦“西兰卡普”的介绍;双凤土家特色村还有专门的土家语言非物质文化传承人,比如彭加珍、田仁信老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语言文化旅游开发的不足之处在于没有形成商业规模,且对于土家文化的宣传力度也不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强,最终导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土家语言文化旅游开发不景气。

存在的问题

在全面比较了湘鄂边区土家族语言文化及旅游开发现状的基础上,笔者总结出了土家语言文化旅游开发中的几个突出问题。

1.土家习俗、艺术等文化与土家语言结合得不够

土家语言是土家族最重要的文化元素。如今,土家习俗及艺术等文化的展现汉化严重,这一点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各旅游景区中体现得尤为突出。例如,恩施女儿城风情商业街的婚俗话剧表演(包括哭嫁的语言)用的是恩施方言,缺乏土家族独特色。

2.旅游开发的系统性不够

旅游开发的系统性不足首先体现在宣传力度不够和没有形成商业规模上。土家族地区的旅游景点还没有连成一体,呈零散分布的状态,且各景点风格各异。其次体现在湘鄂边区的土家语言文化旅游开发缺乏合作,没有形成一体化的旅游格局,导致土家文化的呈现不连续、不完整。

3.土家族文化符号的彰显度不够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语言文化旅游开发偏重文化的呈现,忽视了商业效应,导致土家族文化符号失去了有效的物质载体,土家族文化的彰显度不高;而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宣传力度则较大,但是缺乏一定的内涵,特别是土家语的缺席使得各种包装与宣传千篇一律,汉化痕迹比较严重。

湘鄂边区土家语言文化旅游开发的对策

提高土家族文化符号的彰显度

只有提高土家族文化符号的彰显度,才能促进土家族地区的旅游开发,从而为当地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语言文化旅游开发侧重文化的呈现,对土家语言文化商业价值的开发力度不足,这会降低土家语言文化符号的彰显度。因此,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应该加强宣传力度,在商品包装上狠下功夫,拉动商业消费,从而使土家族文化符号得到更广泛的传播。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比较注重当地文化商业价值的开发,但是旅游产品普遍缺少内涵,因此,要注重文化内涵的添加,特别是土家族语言符号的传达。比如,景区地名有土家语的必须使用土家语,并用汉语进行解释说明。例如来凤县有“糯洞”(位于来凤县翔凤镇,即小洞)、“宋笼界”(位于来凤县旧司乡,即养鱼的地方)、“锁洞”(位于来凤县旧司乡,即屋洞)、“冉巴沟”(位于来凤县三胡乡,即公鸡沟)、“涅车坪”(位于来凤县最南端,即二水河)、“岔西太”(位于来凤县城,即好得很)等,这些都是打造来凤县民族特色旅游项目的资源。恩施州政府必须活用这些资源,将其与土家族传说结合起来,打造精品旅游路线,走民族文化旅游之路才是发展的硬道理。

在景区开发具有土家族特色的活动

景区可开发具有土家族特色的活动。例如土家族先民的“赶肉”(打猎)活动,茅古斯、大摆手、小摆手等土家族舞蹈表演,西兰卡普织锦的试织活动。同时,景区还可以聘请土家族非遗传承人与游客进行现场教学,或聘请土家语传承人用土家语对各种活动进行介绍,从而提升活动的文化内涵与游客的体验感。

提升景区商品的文化附加值,打造土家饮食文化街

景区商品的包装应具有土家族元素,从而提高商品的附加值。例如在设计包装时,可以用跳摆手舞和茅古斯的土家人物为素材,并饰以土家织锦的图案;再如在土家摔碗酒和腊肉等商品的包装上,用汉字和土家族文字展现土家人的饮食文化。土家饮食文化街的建筑应为土家族吊脚楼式木质结构房屋,营造古朴的就餐氛围;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土家族的民族服饰,食物也应以土家腊肉、香肠、血豆腐、霉豆腐、油炸豆腐、油粑粑、竹笋等为主。

湘鄂边区的土家语言文化旅游开发要合作共赢,优势互补,形成一个体系

湘鄂边区土家语言文化旅游项目既具有共性,也存在差异。共性源于土家族人民一致的民族心理与性格,而差异性则体现了不同土家族地区人们思维模式的不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化旅游项目的开发要走合作共赢的道路,取长补短,形成语言文化与旅游景点及商品的完美融合。双方要借助当前我国良好的交通条件,特别是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两县,更应充分利用当前两地高速公路与高铁联通的交通优势,连成一体,精诚合作,共谋发展。


本文系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湘鄂边区地方志中的语言志编撰与语言规范研究”(项目编号:20Y115)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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