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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编纂角度看岭南方志的音乐史料价值

时间:2023-10-24     作者:吴春明【原创】

方志体裁受《周礼·职方》《尚书·禹贡》等影响,其体例独特、信息量丰富。经过多次校雠,发现其具有地方音乐史料价值。现从资料来源分析方志音乐史料的可信性;从编修过程分析方志音乐史料的严谨性和原始性;从编修目的和体裁分析方志音乐史料的不足之处。


所谓“方志”,是“地方志”的简称,古代称之为“图经”“地记”“山水志”,是记述地方自然和社会、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著述,是地方性的百科全书,有“史学”之称。“方”即地域,“志”指记述,方志体裁受《周礼·职方》《尚书·禹贡》《山海经》等古籍影响。《周礼·地官·诵训》中“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首次出现了“方志”一词。方志在周秦时期已经存在,至魏晋南北朝进入大发展时期。东汉《越绝书》被誉为“方志之祖”,杨孚《南裔异物志》、陆胤《广州先贤传》、王范《交广春秋》、裴渊《广州记》、沈怀远《南越志》、孟琯《岭南异物志》为岭南早期志书,部分已佚,内容散见于《水经注》《太平寰宇记》《文房四谱》《太平御览》等古籍中。方志发展到宋代基本定型,体例正式规范,经元、明两代发展,至清代发展到高度成熟期,现存方志大部分为清代所修。清代著名的史学评论家、方志学大师章学诚认为“方志乃一方之全史”,是研究地方风俗、礼乐、政治、经济、地理的重要工具书,具有资政作用、存史作用和教化作用。方志保存有丰富的音乐史料,对研究者而言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从资料来源看音乐史料的可信性

方志内容引用其他文献或民间采访,收集地方公文、散文、诗歌等,是社会生活形态的原始记录和实况描写,具有较高的真实性和可信度。《肇庆府修志章程十四则》记载:“修志之事,拟分三节:一曰述旧;二曰增新;三曰删正。述旧者,抄录通志、旧府志、各县志,无稍遗漏,乃合幕成一编,名曰底本,此述旧也。增新者,抄录案犊、抄录群书、抄录采访册,无稍删改,内分类增入底本内,于是名之曰长编——仿司马温公《通鉴》先为长编也。然后加以删正,烦虚妄者削去之,冗蔓者剪裁之,鄙但者修饰之,讹误者仃正之,或长编排幕错乱者移易之,则成新志矣。”从肇庆府志编修分析,其材料来源有实地采访金石、山川、古迹,记录口述资料等;有各种藏书、档案、行状、家谱,劳役征税记录、人口统计、仕宦乡贤事迹等;还有引用正史、旧志、类书、文人笔记等。由于新志是在旧志及其他文献多次校雠的基础上编修而成的,因此其具有真实性及代表性。

引用正史和旧志

方志引用著作首选旧志、图经,后世修志以前代志书为底本,对前代志书详加增订或勘误,正所谓“踵前人之旧,门类之舛错者厘定之,事故之后起者续增之,删其繁冗,补其阙略而已”,编者将重要的、可信的内容编进新志中。例如,道光《南海县志》卷七《與地略三》引征旧志有《大清一统志》《郭志》《图方舆纪要》《黄通志》《光孝寺志》《阮通志》《魏志》《东莞县志》《郝通志》《花县志》《陈佛山志》《金通志》《香山县志》《南齐书》《州郡志》《通典》《广州府志》《顺德县志》《元史地理志》《番禺县志》;光绪《高州府志》卷六《與地·风俗》引征《化州志》中“正月朔后城乡各为社会,择善歌者为童子,鬼衣鬼巾,寅夜持铃合歌,奏鼓乐,上下坛场翱翔缓步,谓之跳元宵,仍用道士化纸马祈丰乐也”。

文人笔记和类书

笔记是古代的一种常见文体,大多记载历史事件及人物评论、史料、典章、物产及王朝兴废、人物轶事、制度沿革、天文、历算、星相等,所记内容去伪存真,还有作者对所记内容的分析。类书非经非史、非子非集,其发展历史源远流长,对校勘、辑佚、查找文献具有重要作用。方志引用文人笔记和类书很多,例如,道光《南海县志》卷七《與地略三》引用的著作有《太平寰宇记》《广东新语》《楚庭稗珠录》《南海百咏》《南海古迹记》《羊城古钞》《粤中见闻》《與地纪胜》《岭海名胜记》《太平御览》《摄生论》《岭表录异》《北堂书钞》《觚剩》《千佛塔记》《广州府移学记》《渭厓文集》《粤东笔记》等;道光《龙胜厅志》引用邝露《赤雅》的“狪亦獠类,不喜杀,善音乐,弹胡琴,吹六管,长歌闭目,顿首摇足,为混沌舞,獠之有狪,犹獞之有大良也”。这对研究侗族音乐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采访资料

编采访册需要设采访局,以村为单位,数人一组,考证旧志,将其与其他文献一同校雠编辑成档案,给绘制图形加旁注,采访工作量繁多且需要有严谨的态度。如朱希祖所言:“一邑文化故实,必于是乎征,故必家求户访,以观其实存,览海内外藏书之目,以考其遗逸,而又博咨期艾,旁采歌谣。文献足征,斯无憾事。”方志资料来自采访册一般有注明,如光绪《南海县志》卷八《與地略四》据吴澄《建昌路庙学记》参修,“磻溪各堡风俗最朴,惟知耕织,有唐魏之勤俭,而文人辈出,弦诵聿与惟逼近横江,五方杂处,巨族土豪相与为,好闲游手,破家荡产,始与拍肩握袂,执俗乐学歌舞,昼夜酣饮游戏无度,终则赌博奸偷,靡所不为烖,及其身以累其亲,甚而纠合多人酿成械门,之狱岂非以僻处南海北陲,又与三水毗连,官司之威每不及加,故无所忌惮,欤非重法以惩之不可”。

艺文作品

“艺文志”收录诗文和著作条目,与音乐相关的资料内容大多以“序”“记”“论”“碑文”“杂谈”等形式存在,如嘉靖《广州志》卷三五《礼乐》中记载:“乐有三部:一曰雅乐;二曰俗乐;三曰胡乐。广州故百粤,先王雅乐所末播也,惟俗乐胡乐则有之。民间多奏月琴、胡琴与琵琶三弦之属,谣哇繁促,识者病焉。汉马援南征交阯得骆越铜鼓,铸为马式,此扬粤音声入中原之始也,其用之朝廷宗庙者,惟唐武太后时造万乐舞,宫中养鸟能人言,故为乐以象之,岭南有鸟似鸲鹆,稍大乍视个可辨。久养之能言,开元初广州献之,言音雄重如灭夫,委曲识人情,宋开宝中,平岭表择广州,内臣之聪警者得八十人,令于教坊习乐艺,赐名曰‘萧韶部’,雍熙初改曰云韶郭云。雅乐之废久矣,古者邦国闾,莫不有乐庠序,释奠则合乐舞,社春祈秋报则舞,及乡射皆宿授,器既加爵籥入乐,正玄端先。”

从编修过程看方志音乐史料的价值

明清岭南方志体例成熟,编修规范,大量优秀学者投身方志的编纂和研究,考据成风,慎密精审,既修订旧志之误,也复旁纠旧史之谬。学者注重史德,直面社会底层,不为生存人立传,原始资料翔实,其中有些资料的价值甚至超过了正史,这是因为他们深化了前人的研究成果,因此方志音乐史料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信息权威性、地区代表性以及时代影响力。

名家修志

清代方志的显著特点是名家参与修志,光绪《香山县志》纂修者为著名学者陈澧,巡抚郭嵩焘称:“只有会晤陈澧,才不枉广东此行。”“粤中第一学者”陈昌齐纂修道光《广东通志》。岭南方志编修质量高,乾隆《广州府志》时人认为,“其探绩搜微,典赡该博,详而核,质而有体”。嘉靖和万历版《广东通志》,康熙《永安县志》《潮州府志》,道光《肇庆府志》,光绪《嘉应州志》,均属佳志名作。这些名作直接影响到安徽、福建篡修通志,体例以其为标准。

编纂严谨

1.编修规范

永乐《纂修志书凡例》二十一条规定了志书应包括二十一项内容,举凡建置沿革、疆域、城池、山川、坊郭、镇市、物产、贡献、风俗……体例、编纂方法,内容多沿袭前志,以传承一地之文化,阅数十年如有续修,即增补、码卷附于新志之后,方志编纂是校勘工作的成果。

2.详略得当

陈训正认为方志记人物,意在表彰气类,恶隐而善扬,故其于在官人物,独传名臣循吏,而不录权贵馁幸,例则然矣。然其遗录之人,实有系乎政体得失之大者,岂所以彰往昭来之意乎。乾隆《揭阳县志》序:“志何为乎,备文献之徵……凡通都会邑,咸莫不採辑成书,以黼黻休明之盛,特患其择之不精,语之不详,摭浮附会。”

3.考据成风

由于满清的文字狱惨案,汉族士大夫为了尊严不愿参与政治,如乾嘉学派。这些士大夫参与方志编纂时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考据成风,引用资料多注明出处,有利校对考证。

史料的原始性

王德毅认为:“正史修于异代,方志为当代所修……,价值比正史高一些。”方志中的部分音乐史料是现存的唯一官方记录,如乾隆《崖州志》中记载:“丧葬……贫曰吃茶,富曰作八,请心以牛羊低灯鼓吹来奠……作八,心分花木,跳击杵。”“跳击杵”指打柴舞,是海南流行的一种竹竿舞,《崖州志》是记载黎族舞蹈的古代官方文献。方志《艺文》《金石》辑录诗文、碑文、歌谣、奇闻,有些内容没有被其他古籍收录。有些官宦、仕绅著作,在联机公共目录检索系统(OPAC)和《四库全书总目》中无法检索到,如《律吕问客》《律吕管窥》等律学著作。再如碑文方信孺《古相思曲》、杜与可《静江路修学造乐记》等,虽然石碑已经残缺,但是方志中留下了相关记录,成为后人研究戏剧的重要史料。

注重史德

方志以实心集公事,以公心酌人言。第一,从平民角度痛陈疾苦,记载英勇事迹、灾害等内容,是研究社会底层的重要史料。相较于正史,其具有地方性、时效性及原始性等特点,取材广泛,直面基层。第二,以尊重史实的态度撰写,采访者人品诚笃正真,分纂者学识渊博,且多为文人士绅、世家豪门。第三,不为生存人立传。人死后才能盖棺定论,而学术之发明,事业之建设,一经发明或建设,便足不朽。现存登第者、守节者、享寿者仅入表而不立传。

从编修目的看方志音乐史料的不足

编修目的分析

第一,存史作用。元、明、清三代皆因撰修《一统志》到郡县采访相关资料,经过筛选才能被送入《一统志》编修局。明《一统志》卷八十一引用《化州图经》中“风俗戌日为腊,高栏为居,民尚简朴,疗病少药惟祭鬼以祈福,民被礼让之教衣冠相尚”。大清《一统志》卷三百四十一《韶州府》记载:“石汝砺,英德人精通五经尤深于易,尝进所著易解易图于朝,为王安石所抑,苏轼谪惠州,兴论易理竟日不忍别,又以琴准乐律著《碧落子琴断》,郑樵称之。”

第二,资政作用。“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志书具有资政作用,对社会生活、经济技术、风俗变化、趣闻逸事等的记录详细、具体。如康熙《昌化县志》卷一《舆图志·风土》中记载:“欲知一邑之人物者,当验一邑之风土。风土之美者,人康宁而物殷阜;风土之恶者,人夭扎而物疵疠。”光绪《茂名县志》卷一《舆地·风俗》中“九疑苍梧以南至儋耳者与江南大同俗(史记),掦越之地少阴多阳,其人疏理,乌兽希毛,其性耐暑。宅土熇暑,封疆瘴疠(左思吴都赋)”。光绪《惠州府志·风俗》中记载:“元夜,自十三至十六,各坊神庙门结彩张灯,仕女嬉游达曙,放花管,罗酒肴,相聚为乐,或作诗继俟观灯者射焉。”

第三,教化作用。首先,风俗。利于教化,移风易俗,康熙《乐会县志》中的《地理志·风俗》记载:“入俗非雅,教化行而风俗美,是在操移易之权者。”戴摄和张岳版《广东通志初稿》写道:“知其渐而防之,知其流而遏之。美者崇之,恶者沮之,利者兴之,弊者厘之。”其次,人物。多为乡贤、耄善,“宦迹”记录本地人,“流寓”“寓贤”记纂修活动。成化《广州志》卷一五《宦迹》中“宦迹类,汉太史公列传循吏……广为岭表名藩,自汉唐而下,逮令几矣,第刧灰屡变,纪载罕存,稽之旧志,盖千百而什一也,南国甘棠至今,垂览者警焉,故类宦迹”。最后,礼乐。嘉礼和释奠记录较详细,有一定价值,例如康熙《广州志》卷三十五《学校》序,记录虽短却是为广东礼乐专门撰写的评论,涉及岭南音乐史方面的内容。

不足之处

第一,“艺文”“经籍”以收录诗文作品为主,部分只收录书目,附序略。例如,黄佐纂修的《广东通志》设艺文志两卷,书目、碑刻各1卷。其中有诗文作品,音乐作品分为歌和谣,有存史作用。《金石略》中记录碑文,其内容相当于前志碑刻。“艺文”中音乐全文文献较少,诗文中的歌谣及《金石略》中的碑文如黄凤岐《劝善戒盗长短歌》,书目信息如《乐典》《乐记解》等文献内容较少。

第二,“学校”“典章”以礼乐为主。其中释奠活动和乡饮酒礼占用篇幅较大,除了序言之外,多数内容大同小异。由于战乱和文化运动,岭南方志保存不完整,部分内容缺失,有些地方不清晰,乐谱使用减字谱和律吕谱,使用繁体字,笔画较多,模糊不清。释奠活动在《阙里志》《阙里文献考》《丁祭礼乐备考》《钦定文庙乐谱》中有完整记载。乡饮酒礼祝词记载了“恭惟朝廷,率由旧章,敦崇礼教,举行乡饮。凡我长幼,各相劝勉,为臣尽忠,为子尽孝。长幼有序,兄友弟恭,内睦宗亲,外和乡里”。《钦定诗经乐谱全书》《清史稿》《文渊阁四库全书》中的记载更加详尽。

第三,方志属于工具书,其目的是资政,具有岭南特色的“风俗”“诸蛮”等音乐记录较少,以词条形式出现的内容大约不超过五十字。相关内容描写以高度概括为主,这对于研究者来说参考资料不充足。例如,清乾隆《潮州府志·风俗》记载:“无不用僧尼鼓乐,彻户声喧。”根据这句话,只能推测当时僧尼做功德时使用音乐是一种普遍现象,乐种属于鼓吹乐,但是其所用乐器、乐曲、演奏者、仪式无法得知。

第四,方志有教化作用。为地方人物立传时,只有人物简介,导致“宦迹”“流寓”“寓贤”音乐成果只有题名、卷数,摘要、评论等内容不充足。如宣统《番禺县续志》卷三十二记朱启连著《鄂公祠说琴》,“启连生于清咸丰三年,字跂惠,一字棣垞。晚喜琴,妙达声律,能以琴音识人,有琴王之誉”。这对于进一步的收集整理工作帮助较少。

第五,音乐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大多通过口头传播,很多音乐技巧无法通过乐谱表现,因此文人创作的歌谣只记录文字,没有乐谱。

方志是官修文献,其按照所处时代的条例编制,结构规范,内容谨慎,多为名家修志,精校精雠,考据成风,具有一定的可信性和参考价值。方志体例及编修目的决定了其中的音乐信息具有碎片化、综合性、互文性的特征,方志对民间音乐活动的记录较少,以收录与礼教有关的音乐为主。古代艺人社会地位不高,属于“三教九流”,许多民间音乐家的简介及作品没有被记录,湮没于历史长河,这对于清代音乐的研究而言实在是一大遗憾。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2021年度规划项目:岭南地方志中的清代音乐文献研究(GD21LN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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