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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族生态文化研究

时间:2022-12-09     作者:张广裕 甘肃省社会科学院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研究所【原创】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蒙古族主要以畜牧业为主,草原和河流是其赖以生存的自然物质基础。蒙古族传统文化提倡的敬畏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观念从意识层面上讲,与近代人类环境保护活动所推崇的绿色发展和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相辅相成。因此,现代环保理念可以汲取优秀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与时俱进,发展为现代科学的生态文明理念。

在古代,科学技术发展落后,人们对自然的认识非常有限,一切存在都是客观精神决定的,这种客观精神在蒙古族被称为“长生天”。蒙古族的人们世世代代依靠着大自然的馈赠,水草丰茂与自然灾害都是人力无法控制的,他们对大自然充满了敬畏之情。这种敬畏之情同时也升华为万物有灵的意识形态,人们对自然界中各种能够影响人们生存和生活的存在赋予灵性并加以膜拜和保护。

蒙古族生态文化

特定自然环境下古代蒙古族生产生活中的生态文化

从现代社会来看,狩猎与牧业是相互补充的,在文化上也是相互融合的。但在早期,狩猎文化与牧业文化是冲突的,类似于游牧文化与农耕文化之间的冲突。《史集》中就有类似的记载:森林兀良合惕部落从来没有帐篷,也没有天幕;他们的衣服是用兽皮制的;他们没有牛羊,他们饲养山牛、山绵羊和类似山绵羊的哲兰(蒙语,即瞪羚属,草原岩羚)以代替牛羊;他们把它们捉来加以驯养,挤乳、食用。他们视牧羊为一大恶习。在它们停留之处,用白桦和其他树皮筑成敞棚和茅屋,并以此为满足。他们认为没有比这更美好的生活,也没有比他们更快活的人。他们认为,如果人们住在城镇、州郡里和平原上,那就是处于沉重的痛苦之中[1]。

10世纪至13世纪初期,蒙古诸部就是在这样的情形下进一步发展了畜牧业。牲畜种类越来越丰富,其“家畜为骆驼牛羊山羊,尤多马”。《黑鞑事略》亦称:“其畜牛马犬羊橐驼。”这表明,蒙古族所牧养的牲畜范围日益扩大,较之室韦部落联盟时期之“无羊少马”的情况大大前进了一步。

在草原游牧民的影响下,蒙古的森林狩猎民也逐渐向游牧经济转化,饲养少量牲畜,经营小规模游牧。11世纪到12世纪,“森林部落……有马供狩猎使用”,“从事围猎的古代布里亚特狩猎民也知道使用马”。这一演变对蒙古族的经济生活中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它不仅扩大了森林民的经济活动范围,增加了其生活来源,而且缩小了狩猎民与游牧民之间的界限,使蒙古畜牧业的范围更加扩大,森林民亦逐步走上畜牧业发展的轨道[2]。

关于蒙古族的农业发展状况,《元代史》有记载:在沿金北边地区的诸部,已有少量的农种,李心传谓熟鞑靼“能种秫祭,以平底瓦釜煮而食品之”。在草原地区也有个别兼事农种的事例。《蒙鞑备录》说:“彼国亦有一二处出黑黍米,彼亦煮为解粥。”甚至在色楞格河下流的篾儿乞部,也有“田禾”、春礁,不过,从总体来看,当时农业的发展草原上是微不足道的[3]。

蒙古族在狩猎时非常注重生态平衡和社会管理。《大扎撒》中规定狩猎时让猎物逃逸的猎人应受到严厉的处罚。一些贵族也有自己的猎场,猎场按季节分为四类,实行轮猎制。百姓也可以在山林打猎获取野生动物肉食资源,减少野生食草动物数量,也增加了人们的食物数量。在当时,蒙古族既鼓励狩猎,也制定政策保护动植物资源。

根据《元史·世祖本纪》和相关史料记载,元朝建立后,经济发展方式由原来的畜牧业为主转变为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元朝统治者注重各经济成分之间的协调发展,也注重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主张因顺岁时,按季节而渔猎。明辨雌雄,禁猎待产孕兽;区别老幼,不捕鱼苗兽仔。严禁因狩猎影响农业和其他经济事业的发展。遇到灾年,开放皇家猎苑,让受灾牧民入苑捕捉禽兽,以解决饮食之困[4]。

宗教文化中的生态文化

宗教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对人们的行为具有约束和固化作用,并形成了一种信奉者普遍遵守的社会范式。蒙古族主要信奉萨满教和佛教。与萨满教息息相关的“长生天”在蒙古族精神生活和世俗生活中无处不在。早期蒙古人中有“天父地母”的说法,蒙古语把天叫作“额其格·腾格里”(意为天父),把地叫作“额图根·额合(或额合·额图根)”(意为地母)。额图根是大地或土地的意思,但它不是一般自然意义上的土地,而是人格化的土地,是“生我养我”的土地。

蒙古人把高山称做宝格德·阿古拉,把大川称做阿尔山·乌素。按蒙古人习俗,这样的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那里不能打猎、砍柴,尤其是安葬大汗和古代蒙古族英雄的山岳。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雄伟的高山也逐渐被赋予神性,如博格达·阿古拉、罕·阿古拉、达尔罕·阿古拉,等等。这种习俗主观上属于原始宗教的自然崇拜,在客观上起到了保护环境的作用。

如同农耕地区祭祀社神土地公一样,祭祀敖包对生活在北方牧区或半农半牧区的少数民族,尤其是对蒙古族、藏族来说,是一件非常普遍的事情。敖包通常设在一些比较高的山丘上,垒砌石块,插满了箭镞和经幡。当地群众祭祀敖包,祛邪、避祸、祈福、禳灾,以求平安吉祥。有的学者认为祭祀敖包属于祖先崇拜,但更多学者认为是自然崇拜。当地人的生产生活都依赖于周围这片土地上的山山水水,他们期望减少各类自然灾害,因而幻化出一个掌管一方水土的精神存在加以崇拜。有的地区祭祀敖包,仪式庄严肃穆,还有祭文,有学者通过祭祀敖包的祭文研究得出结论,敖包属于自然崇拜,是萨满教的遗存。有敖包的地方就有自然神灵存在,因此人们不敢破坏附近的环境。水是一切生命之源,北方干旱少雨,水在人们日常生产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人和牲畜都离不开水,人们逐水草而居。但是,有时候水也会给人们带来自然灾害,如暴雨、洪水、泥石流、干旱、雪灾等,都和水有密切的联系。人们对这些难以掌控的自然力量非常敬畏,冥冥之中似乎有神祇在掌控一切,因此,就创造了水神加以谒拜,类似于汉族地区修建龙王庙,祈求风调雨顺。在当地的日常生活中,也有很多关于水的禁忌,核心要义就是不能污染水源,禁止在水中洗澡、洗脏衣物、抛入脏污的东西。有的地区还有避讳,在一些礼俗中保持对河流的敬畏。

蒙古族为大地上赖以生存的优质自然资源赋予神性,并加以膜拜和保护。如给生活范围内最高的山峰取一个有神性的名字,让人敬畏,也当作护佑当地居民生命财产的超自然力量。附近最健壮的鹿就是神鹿,最高大的树木就是神树,或者把某一类动物当作图腾崇拜。这些虽然属于原始思维,本意上并没有现代自然保护的思想,但是客观上却保护了动植物资源[5]。

萨满教产生的社会基础是氏族组织,广泛产生于北方从事狩猎、渔业和畜牧业的少数民族地区。落后的生产力条件下,人们所有的食物来源几乎都是大自然的恩赐,因此,萨满教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和民族特色,要求人们尊重和敬畏大自然,不破坏生态环境,平等对待各种生命,养育人类的生态链被赋予神性,天生地,地生山川河流,山川河流生水土林木和飞禽走兽,而人类生生不息就是依靠这些自然因素。他们生态伦理虽然淳朴,但是包含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6]。萨满教虽然是原始宗教,但其包含朴素唯物主义观点,认为世间万物都是天和地创造和孕育的。

文化典籍《江格尔》中的生态文化

不论是古代社会还是现代社会,人都要依靠自然环境生活,人类是自然生态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人类不断提高对自然生态系统的认识,并调整与适应自然。在古代,人类的认知能力有限,生产力低下,改造自然的能力微乎其微,自然而然地敬畏自然、适应自然。到了近代,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工业化浪潮的兴起,人类改造自然和征服自然的能力加强,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完善使人类的平均寿命大大提高,人口增长速度加快。原来能够自我净化和修复的自然环境受到了破坏,并不断恶化。生态系统不能为人类子系统提供生产和生活的资源能源,并把生态退化、污染产生的负面因素反馈给人类子系统,抑制人类子系统的健康发展。这些变化迫使人们重新反思和调整与自然的关系,重新回到敬畏自然和顺应自然的状态。这也正是工业革命之前人类普遍对待大自然的态度,蒙古族的先民也是这样。蒙古族史诗《江格尔》中就蕴含着丰富的敬畏自然、顺应自然的生态思想。《江格尔》是古代蒙古族生产和生活的反映,记载了古代蒙古族的宗教信仰、哲学思想、伦理道德、社会组织以及习俗惯制等,是一部反映古代蒙古族历史文化的百科全书。以畜牧业为主的蒙古族,他们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草原和牧场。他们把天地、河流、树木草原、飞禽走兽、牛羊驼马和人类看成一个共同体,敬天畏地,尊重生命,给自然万物赋予神性,从而有效地保护了自然环境。史诗《江格尔》中提到,在建造江格尔的宫殿时要求:

比青天低三指

要是筑到九天上

对江格尔并不吉利

不论是普通民众,还是英雄豪杰都不敢违背天意,他们对天心怀敬意,尊重生命,相信万物有灵,尤其是与游牧生活息息相关的骏马。在史诗《江格尔》中,马是通人性的,是人类最可靠的伙伴,在关键时刻,还能帮助和保护人类。比如:

江格尔失去知觉

从马背上昏迷欲倒

灵敏的阿兰扎尔

通达人性

却不叫小主人落鞍[7]

这种对大自然敬畏和感恩的生态文化被不断传承,比如蒙古族歌手和音乐人组建的杭盖乐队创作的歌曲《杭盖》中的歌词:

杭盖无边的大草原啊

赋予我生命自由的胸怀

长生天庇佑的家园

祖先赐予的古老神灵

呼唤着我们生存的灵慧

苍天恩赐的摇篮

杭盖乐队创作的另一首现代歌曲《轮回》中写道:

飞鸟、鲜花

万物众生都一样

共生共享

时间空气和阳光

蒙古族古代法律制度中的生态文化

大约8世纪—11世纪,在古代蒙古族氏族首领巴塔赤罕时期,为了协调氏族内部或与其他部落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一些约定俗成的行为准则,蒙语叫“约讼”,相当于习惯法。这些“约讼”中就有很多保护生态环境的内容,如不能破坏草原,禁止污染水源,珍爱马和牛羊,按季节狩猎,不捕杀动物幼崽和怀孕的母兽,等等。蒙元时期,按照成吉思汗训令制定了法规,蒙古语叫《大扎撒》。 元朝建立后,先后颁布了《至元新格》《风宪宏纲》《大元通制》《至正条格》等法令。这些法律是成文法,但是继承了早期“约讼”的一些内容,并根据当时经济社会的发展,作了补充、修正和完善,其中保护生态环境的内容都继承了下来。这些法律经过长期执行后,就形成了人们的行为准则,外化于行、内化于心,久而久之就成为一种以环保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文化[8]。蒙古族在草原上过着游牧生活,主要的生活资料都来自环境,自然而然地与环境融为一体,与自然和谐共生也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模式。他们把自己看成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从蒙古族取名中就能体现出来。汉族取名有姓氏,先姓后名;藏族取名以部落名称作为姓氏,部落名称加名字;而蒙古族取名直接用自然万物为自己命名,如腾格尔(苍天) 、嘎吉日(大地)、席慕蓉的蒙古语名为穆伦·席连勃(黄河),等等[9] 。

弘扬优秀少数民族生态文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游牧民族是大自然未成年的孩子,一切生产与生活都服从大自然的安排,也是装在时间车轮的小部件,随着季节滚动。为了便于逐水草而居,他们没有太多的行李和辎重。季节牵着牧草,牧草牵着牛羊,牛羊牵着牧民,牧民牵着家和孩子,在茫茫无际的草原上来回走动。游牧民族常年的游牧生活,使他们对人与自然的关系有深刻的感知和把握,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处理和认知经过代代传承,便成为一种生存经验和行为自觉。

游牧民族把自然万物看成有生命的存在,并与其建立了因果关系,人怎么对待环境,环境就会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人。他们教育孩子要想自己过得好,就要善待环境。如果伤害了环境中的一草一木,就会得到相应的报应。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提倡的敬畏自然等观念从意识层面上讲,与人类环境保护活动所推崇的绿色发展有异曲同工之妙。所以,现代环保理念可以从优秀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汲取精华,培育现代科学的生态文明观念。

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已经固化为习俗的各种传统生态文化结合科学知识,将其转变为一种自觉的、科学的思想认识与生态实践模式,从未知的、盲目的生态文化向带有明确目的性的、主动性的生态文化过渡。在转变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区域经济与教育发展状况的影响,循序渐进,正确评估传统力量在区域生态实践中的作用。

同时,因时、因地制宜地将少数民族的传统生态文化与当代的生态文明相结合,使其在新的历史条件与文化背景下获得新的力量,应树立正确的生态伦理观,做好生态理念的转变,促进绿色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制度建设。

 

参考文献

[1]拉施特.史集(第一卷第一分册)[M].余大钧,周建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2]南京大学历史系元史研究室.元史论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3]周良霄,顾菊英.元代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

[4]史仲文,胡晓林.中国全史(经济卷)[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11.

[5]乌峰.蒙古族萨满教宇宙观与草原生态[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6(01):75-82.

[6]陈旭.中国北方民族萨满文化所体现的生态伦理价值观念[J].宗教学研究,2007(02):150-155.

[7]王艳凤.人类生存的诗性智慧——蒙古族史诗《江格尔》的生态思想探析[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2,33(02):161-164.

[8]佟德富.蒙古族生态观之思想渊源[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36(04):72-77+5.

[9]舒心心.蒙古族传统文化的生态智慧及其当代价值[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39(03):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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