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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出台实施细则农业保险保费给予相应补贴

太原日报讯 省财政厅日前制定出台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细则》,鼓励市县对符合农业产业政策、适应当地“三农”发展需求的农业保险保费,给予一定补贴。

  省级财政补贴险种的保险标的包括,苹果、梨、红枣、核桃、黄花:在市级及以下财政至少补贴20%的基础上,省级财政给予40%的保费补贴,其余由被保险人承担;谷子:在市级及以下财政至少补贴20%的基础上,省级财政给予50%的保费补贴,其余由被保险人承担;小麦、玉米:省级财政补贴50%,市级财政补贴15%,县级财政补贴10%,被保险人承担25%;马铃薯区域收入:省级补贴50%,市县两级财政补贴比例各不低于10%,其余由被保险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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