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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庄浪非遗“活起来”

时间:2023-07-10     作者:柳坡【原创】

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文化和民族精神的载体,也是我国宝贵的精神财富。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国家、地方政府、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等多方力量的共同参与才能获得良好成效。目前国内学界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多集中于挖掘其内涵与价值方面,而对如何更好地传承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关注则较少。因此,现以庄浪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切入点,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面临的困境,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留存下来的宝贵财富,更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对于建设文化强国,展现大国风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基层非遗工作者,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做好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工作进行以下几点思考。

庄浪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现状 

庄浪县位于甘肃省中东部,六盘山西麓,属古成纪文化圈,是人文始祖伏羲氏和女娲氏的主要活动地之一。全县总人口45万,总面积达1553.14平方千米,拥有18个乡镇、293个行政村。复杂的地域环境和特别的远古历史决定了其蕴藏着丰富的古文化历史遗存以及丰富的民间文化。截至2023年5月,庄浪县共收集非遗线索600余条,调查项目370多个,被分8大种类。重点项目有160多个,其中民间文学2个,民间音乐8个,民间舞蹈1个,戏剧35个,曲艺2个,民间杂技9个,民间美术143个,民间手工技艺33个,消费习俗6个,人生礼仪6个,岁时节令5个,民间信仰2个,民间知识1个,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6个,民间医药3个。已有89个非遗项目被列入国家、省、市、县非遗名录:国家级1项,省级2项,市级31项,县级55项。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面临的困难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匮乏

首先,非遗传承人年龄普遍偏大,部分传承人虽然技艺水平很高,但由于其文化水平低,致使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效果不够理想。其次,非遗传承人数量较少,且主要为男性;非遗传承方式单一,仍以师徒传承为主;传习场所多为传统村落,没有形成完整的网络传承体系,大部分非遗传承仍为单传或仅由一人传承;传承内容多局限于民间生活习俗和生产劳作等领域,与现代社会脱轨。这些问题都进一步加大了非遗保护与传承的难度。最后,时代带来的文化代沟使得年轻人对非遗的了解不够深入,年轻人参与保护和传承非遗文化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因而使许多非遗传承的专业人才队伍呈现出“青黄不接”的严重态势。

市县级非遗项目缺乏资金支持,宣传力度不够

非遗从发现、挖掘到申报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大量的专业人员深入民间探寻和研究,也需要充足的资金、技术和人才支持。再加上申遗审批还有可能面临不通过的风险,因此,许多地方政府陷入两难境地,即一方面希望在保护和传承非遗中获得收益,另一方面又担心申遗进程会影响当地收益。尤其近年来,受经济因素的影响,很多非遗项目缺乏资金支持,面临资金缺口大、资金使用效率低、资金外流严重等问题。

非遗产品难以打开市场形成稳定的产业链

仅靠传承人的责任感及其兴趣爱好很难支撑保护与传承非遗工作的长期开展。但许多地区在开展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时,没有为非遗产品开通有效的营销渠道,也没有为其建立科学的盈利模式。与此同时,资源流失、产业发展缓慢等一系列问题都消磨着传承人传承非遗以及创造价值的动力。此外,大部分传承人处于弱势地位,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政府扶持机制和市场化运作模式的支持,将难以激发传承人传承与发展非遗的动力,难以达到非遗活态保护的预期目标,也难以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整理与有效传承。

对非遗保护传承的建议

发挥政府的宣传引导作用,树立全民保护意识

政府是传承非遗的倡导者,人民是非遗的保护者和传承者。因此,政府要积极开展与非遗相关的宣传、展览及论坛活动,不断提高媒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报道频率,加强全民对非遗传承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让更多人参与到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中,才能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尊重、自信守护非遗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国非遗事业的长足发展。具体而言,在宣传活动中,政府应该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将“弘扬中国精神”作为核心价值,加大对非遗的宣传力度,打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强与其他新闻媒体的合作,扩大非遗传承的受众,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非遗交流活动,利用各类平台广泛传播有效信息,促进公众积极参与到非遗的学习、实践和探索中,增强群众对非遗的认同感。此外,政府还要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到非遗项目开发建设之中,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调动各方力量的积极性,实现多方共赢的局面。只有增强群众对非遗的保护意识,共同发掘、保护和传承非遗,才能更好地保持和延续非遗的生命力。

保障资金支持,充实队伍建设

各地在开展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时,不仅要原汁原味传承非遗“前世”,还要深入挖掘非遗项目的“今生”。首先,国家应加大对市、县级非遗项目的资金扶助力度,满足非遗展馆建设、技术支持和人才引进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同时在财政上给予一定的倾斜,以保障非遗类博物馆、纪念馆和陈列馆的运营及发展。对已申报成功并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中的非遗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重点扶持。此外,除了政府财政拨款外,还应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到非遗项目的开发中。其次,各地应建立完善的非遗信息平台,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字化,建立相关数据库,包括实物档案、图片档案、影像档案以及口述档案等。最后,在专业非遗人才的引进方面,要充分考虑非遗传承人的知识及能力水平,加强对非遗传承人的培养。通过定向招录、定期考核、双向选择等方式,将优秀毕业生纳入本地区非物质文化传承人队伍当中。在日常的培训中,要注重提升非遗传承人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业者的职业素养,使其掌握必要的技能,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有关单位也要完善薪酬制度,为非遗传承人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对于已经取得了良好成绩的非遗传承人,可以授予其相应的荣誉证书或职称证书,从而增强他们的自信心,激励其不断努力。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鼓励非遗传承人申请成为国家级非遗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对于已经获得非遗项目代表资格的传承人,则可以让其向当地文化馆推荐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为非遗工作增添新的活力。

通过多媒体等现代科技手段,激发非遗文化的再生活力

通过互联网、数字文化馆和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等多元化方式,对非遗资源进行开发和运营,将传统技艺与现代传媒手段相结合,实现对非遗项目传承人的全方位保护。具体而言,首先,可以采用线上直播的形式,让更多群众了解和参与非遗进课堂、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丰富群众了解非遗的途径;依托“非遗”网络平台,建立网络学习中心、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传播阵地,打造集知识普及、技能培训、艺术熏陶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其次,鼓励非遗传承人从幕后走到台前,积极参与各种活动,在活动中拉近群众与非遗文化之间的距离。通过促进非遗的传播、创新传播方式、拓宽传播渠道、增强非遗文化影响力,推动非遗更好地融入群众生活,服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例如,庄浪县文化馆创建的“非遗保护交流群”凝聚县内外艺人的力量,他们通过微信开展丰富多彩的非遗保护交流活动;通过组织举办“非遗传承基地”系列培训班、展演会,提高广大民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利用手机App以及微信朋友圈,发布各类相关信息,积极引导人们关注非遗,关心、支持非遗事业的发展,充分调动群众保护与传承非遗的积极性。总之,非遗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审美价值以及经济价值。在非遗的保护与传承过程中,应加大对现代科技、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力度,注重挖掘非遗的文化内涵,使非遗成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载体,从而不断推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

促进非遗事业与教育科研的有机结合,赋予非遗产品学术生命力

为了更好地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当地政府应以文件的形式下发至教育部门,在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开设非遗课堂,成立非遗传习所、非遗讲堂等。各个学校可以结合自身实际,设置非遗课程。通过校本化教学,把非遗融入日常教学中。同时还要加强学生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此外,还要聘请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走进课堂,展示非遗的无穷魅力,提升学生对非遗的了解程度,真正实现非遗在学术领域的长久传承。

开创非遗产品的市场化道路,延伸非遗事业的产业链条

鼓励非遗产品走向市场,需要深入挖掘非遗的经济价值,利用现代高新技术创新发展非遗产品,打造完整产业链,适应现代社会对文化产品多元化需求。构建非遗的商业运行模式,同时提高非遗传承人的创新能力和设计能力,推动非遗传承与市场的融合发展,发挥市场对民间文化及产业的推动作用,全面发展文旅融合,大力开发文创产品,为非遗文化生存发展提供沃土。

提倡非遗走进景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可以在传统节日、旅游旺季期间,通过官方引导,政府买单,鼓励当地民间社团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非遗项目展示、展演活动,让更多的游客了解当地非遗。充分发挥非遗传承人的带动示范作用,在原汁原味传承非遗“前世”的同时,深入挖掘非遗项目的“今生”,设计一批有特色的旅游产品。在各旅游景点设立非遗产品陈列展厅,让游客在观赏非遗项目展示、展演的同时,了解非遗产品,购买非遗产品,实现非遗有传承、有发展、有效益的可持续发展,真正使各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经久不衰。

发现和培养非遗传承人,夯实非遗保护的根基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但当前传承人队伍的培养是基层开展非遗保护工作的一块短板,因此,必须做好传承人的认定与保护工作,完善非遗传承人培养机制,积极吸收新生力量。具体来说,首先,要把各地对非遗项目的摸查登记,非遗项目展示、展演以及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工作作为当地政府绩效考核不可缺少的一项指标。其次,建议乡镇地区确定一名专职非遗负责人,鼓励乡镇成立乡村记忆馆、民俗记忆馆等各种馆所,提升乡镇村社对非遗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最后,要建立非遗项目传承人档案,鼓励非遗传承人带徒授艺。此外,积极开展传习活动,鼓励民间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民俗活动,提高当地民众的文化素养和审美情趣。通过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方式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提高非遗传承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推动非遗活动常态化,加以完善和发展

县文化馆开展非遗五进“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景区、进军营”活动,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更好的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非遗的根基在民间,非遗保护和传承的广阔天地也在民间。具体而言,首先,建议乡镇建立非遗展示、展销馆,在了解与掌握非遗种类、分布、生存环境和保护现状的基础上,广泛征集非遗相关的历史资料和实物,挖掘、总结和申报富有本乡镇特色的非遗项目,促使传统工艺走进群众生活,服务于当地的经济建设。此外,还可以对已入选或即将被列入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进行整理,提取其中的文化要素进行加工,制成各种形式的非遗产品,让非遗走进市场,进入大众的视野。其次,积极引导群众参与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加大对村(居)委会成员的培训力度,增强他们对非遗的保护意识。同时,鼓励村民成立专门组织来培养一批优秀的民间艺人、传帮带人、志愿者等人才。鼓励民间非遗演出队走进景区、村社、学校进行展演,促进非遗融入现代生活,赋予非遗更加旺盛、鲜活的生命力。鼓励乡镇、社区组织开展花儿演唱会以及农民文化艺术节等各种民俗文化活动,适时举办非遗展示展演、民间文艺比赛等活动,在全县营造“人人知晓、人人热爱、人人学习、人人传承”非遗的浓厚氛围。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文化传统的“核”。非遗的根基在民间,非遗保护和传承的广阔天地也在民间。基层非遗保护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为了更好地加强非遗的保护与传承,需要基于当前实际情况,深入挖掘,多策并举,抢救性保护濒危非遗项目,积极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方法途径,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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